参公单位的公务员为何不能流动
在民主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公民渴望享有平等权。然而,当前在国家公务员这一群体中,还有一大批公务员仍然处在郁闷之中。
问 题 提 出
全国参照或依照公务员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的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是国家公务员群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编制证岗位栏目中注明是国家公务员,履行公务员的权利,享受公务员的相关待遇。但目前一些区县将参公单位另眼相看,不准参公单位的公务员调入其它行政单位;不给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参加考试选调入行政单位的机会,不准报考。说参公单位到行政单位是逆向流动。
笔 者 分 析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讲,参公单位的公务员也是和其它行政单位公务员一样,是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程序,通过公开考试,录用为公务员的。如果不准流动,那么就只能在参公单位工作一辈子,这是对参公单位以及参公单位公务员的一种歧视。同时还将埋没一大批有识之才。
从道理上讲,参公单位公务员的编制证上已经明确是国家公务员,那么就应该享受公务员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至于编制性质是事业编制,那是由所在单位的性质决定的。应该来讲单位性质不等于人员性质。
从法律的角度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从法理上来说,公务员就是一个权利义务的集合体,既然履行了公务员义务,就应享受公务员的权利,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就能流动,不应该设立参公单位公务员不能流动到行政单位的界线。
特 别 建 议
参公单位到行政单位是逆向流动,不能调动。这一问题涉及到一大批公务员的利益。据了解重庆渝东北个别区县,参公单位公务员的调动表一直放在组织人事部门近两年了,均没给个说法。建议各级领导要及早研究,给个说法,参公单位的不少同志都在抱怨。同时,强烈呼吁新闻媒体加大采访报道的力度,为参公单位的国家公务员说句话。(笔者:无 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