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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侵权,盼望学法律的进行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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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郑州市东方今报金水区零售站的一名报纸投递员,在工作之前与零售站里谈好的条件是月底薪300元,每卖出一份报纸提成5分,工资发放时间是按下个月发上个月的形式进行,(即干完五月的活,六月份发五月的工资,而且是在18号左右)。我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他们拒绝签订,还收了350元的押金。我从5月8日开始上班,至今以有一个月。可是前天(就是六月8日)站里突然开会说上边领导决定底薪要降成0,而且五月的工资就按底薪为0发放。我问他们要是辞职押金什么时候退还,他们说要3个月以后。我和同事都表示强烈反对,并和站长进行了交涉。站长表示他也不能负责,说要向上边反映情况,让我们继续干好工作。我们说要是到18号基本工资真的按0发了,我们这几天不又是白干了吗?后来他上边的领导又来了两个,说什么会补助,但依然没能作出明确答复。我们现在准备罢工,然后去报社总部找领导,再不成就走法律程序。在这里我想请问几个问题。1: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报社有没有单方面降低工资的权利?有没有不发放已劳动月份工资的权利?2收取押金以违反劳动法,我可不可以要求他们立即退还押金,而不是等到三个月以后。3现在离发放5月份工资的时间还有7天,他克扣我们工资还没形成事实,只是报社已经制定了这个政策。我们现在罢工是否符合劳动法?4我们现在就停止上班给报社带来得损失由谁负责,我们需不需要负责任?5如果我立刻提出辞职会不会违反劳动法里的提前一月通知的规定(我认为是他们违反劳动协议在先,我可以立即走人不给他干)6做为职工代表进行交涉的我被宣布工资为0,押金不退还的无赖决定。我可不可以立即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我该搜集什么证据?(我们都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希望大家能多多帮忙,我现在急需帮助,谢谢!再次感谢!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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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望,各位都是要从事法律工作的研究生。对一个急需帮助人的请求竟然置若罔闻,不知以后如何肩负起法律的神圣使命,难道就是为了赚钱吗?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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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明显的劳动侵权行为!即便没有劳动合同做约束,对方单方面解除当初薪水约定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更不要说对已经付出的劳动拒付薪水了!

   至于他收取的你的押金,完全可以要求他退还!因为这是明显违反我过劳动法的规定,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关于3个月的规定是试用期的,与退还押金无任何联系!而且即便是试用期,他们也应该支付相应的薪水。

   虽然他的行为目前只是口头决定,但可以肯定你们的利益即将遭到侵犯,行为人在自己的利益受到现时的或即将发生的侵犯时,行为人可以实施自助行为,即通过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就是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

   所以你们应该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法院直接提起诉讼,不存在合同固然比较被动,但你们人数比较多,法院根据事实认定程序应该会支持你们的请求。但我不赞成你罢工的做法,因为它会造成消极的社会影响,对你们进行诉讼会很不利。

  如果你还需要什么帮助,就直接在下面回复,因为社会最需要帮助的就是你我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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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和解答,我这两天除了在网上寻求帮助外还到律师所咨询了一下。因为这个星期一站长通知我们集体交段(就是交出你负责的路线),用他的话说就是我们被集体辞退。我们事实上已被单方面解处劳动合同,律师说他们违反劳动合同在先,我们在他们作出政策决定后因罢工给报社带来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我们之所以现在罢工是怕这几天干完后工资还是按底薪0发放了,那我们这几天活不又白干了。基本上现在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了,我们准备先到报社总部找领导协商,实在不行就劳动仲裁,再不行就提起诉讼。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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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制还不是很健全,法制建设任重道远。衷心希望像楼上这位朋友的人能越来越多,这样我们的社会才有希望。再次代表我本人和我的同事向这位朋友表示感谢!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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