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说明一下这是我的真实经历。2007年5月14日的中午,我怀着欣喜的心情搭了一辆18号车从汕头返回家里。但在车上却发生了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说出来也让人可笑,只是为了一张一块钱的钞票!真是荒谬!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搭的车在汕头的时候上来了一位妇女,看样子大概有60多岁了。妇女的车程应该付5块钱,但因为身上没零钱她只投了4块。起初司机并没有说她什么。
但当车开到了澄海区莲下镇的时候,司机停了车,然后就跟那位妇女发生了争执,他们的谈话内容大概如下:
你只投了4块钱,只能载你到这里,你下车吧(司机)
我刚才身上没零钱,你再让我多坐一会,我很块就可以下车了(妇女)
不行,你只投了4块钱,只能坐到这里,你是不是想白坐车?(司机)
你话怎么可以这么说,我只是身上没零钱,等一下我下车,我去向铺子换了钱还你(妇女)
你下车吧你,你真的跟乞丐很像,总想白拿东西,下车啊!(司机恶狠狠的说,这个时候车已经停了有一会了,但司机却没顾及其他乘客,一点开车的意思都没有)
这个时候,车上的一位乘客帮妇女付了1块钱,司机才开了车。等妇女下车的时候,司机对妇女毫不留情说了一句:要不是看你是女人,我早打断你的腿。妇女没应他什么就下了车。
这是事情的原委,或许有人觉得这种事情太平常,但平常不是也说明了严重性了吗?汕头刚刚办完了同一首歌还放了烟火,这确实很繁荣,但文化素质丢到哪去了?我们不是说要尊老吗?这是和谐社会吗?我现在写这篇文章是不是也会为了掩盖而被删呢?怎么都好,我倒希望有人可以顶一下。
最后说说车的事,这辆车的车牌号为粤DS1769,我不想说出司机的名字,毕竟找份工作不容易,希望公共汽车公司可以追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