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
南开大学拟开展合作的国外大学和研究机构
美国 耶鲁大学 英国 伯明翰大学
美国 哈佛大学 英国 利兹大学
美国 麻省理工学院 法国 巴黎第六大学
美国 斯坦福大学 法国 巴黎第十一大学
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 法国 巴黎第十二大学
美国 莱斯大学 法国 巴黎行政管理学院
美国 加州大学 德国 慕尼黑大学
美国 南加州大学 德国 海德堡大学
美国 杜克大学 德国 杜伊斯堡—埃森大学
美国 南卡大学 德国 洪堡大学
美国 纽约州立大学 瑞典
乌泼莎拉大学
美国 圣路易斯大学 芬兰
赫尔辛基大学
美国 华盛顿大学 荷兰
乌特列支大学
美国 肯塔基大学 荷兰
莱顿大学
美国 印第安纳大学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美国 明尼苏达 澳大利亚 墨尔本大学
美国 夏威夷大学 澳大利亚 悉尼大学
加拿大 多伦多大学 澳大利亚 昆士
兰大学
加拿大 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澳大利亚 新南威尔士大学
加拿大 麦吉尔大学 日本 早稻田大学
加拿大 蒙特利尔大学 日本 京都大学
加拿大 拉瓦尔大学 日本 东京大学
加拿大 约克大学 日本 东宫大学
加拿大 麦克马斯特大学 日本 一桥大学
英国 牛津大学 日本 大阪大学
英国 剑桥大学 日本 庆应大学
英国 帝国理工大学 日本 北海道大学
英国 伦敦经济政治学院 日本 立命馆
英国 伦敦大学 日本 爱知大学
英国 格拉斯哥大学 韩国 高丽大学
英国 爱丁堡大学
注:个别专业博士生如在学校所公布联合培养院校范围内无合适留学院校或专业,可在导师的指导下自行选择国外一流院校或一流专业,但必须在申报前将新增拟申报院校、专业提交选派专家委员会审议,博士生在新增院校审议通过后方可申报。
研究生院
200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