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金融学(保险)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总体目标的要求,金融学(保险)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目标是,面向世界,为各级保险监管部门,各级社会保障部门,中、外保险机构,各类金融机构,各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融资部门及风险管理部门培养高素质复合型风险管理与保险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知识和数学知识;
2.熟练掌握风险管理与保险理论及方法;
3.具备熟练的英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4.具有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创新能力强。
二、研究方向
本着科学、规范和宽窄适度原则,突出保险专业建设和发展的特色,设置如下研究方向:
1.风险管理与保险
2.员工福利与社会保障
3.保险法
三、学制:二年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课程分为学位课程、英语课程、政治理论、数量课程、保险专业方向必修课程和保险专业方向选修课程等六类,本系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选修课。
2.研究生最低学分要求为38学分。
其中:学位必修课为26学分
专业限选课为4学分
专业选修课为8学分。
3.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与考查。研究生部未作特殊规定的课程,其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决定。
4.学位课的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其它课程的成绩不低于60分并且总平均积点在2.0(含)以上,才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成绩的折算标准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分制管理规定》。
五、培养方式
以课堂教学为主,包括授课、案例分析、专题讲座等方式,结合课题研究、教学实践和论文写作。在课堂教学中,突出学生的参与和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沟通。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校内课堂教学和校外企业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六、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以理论联系实际为目的的市场调查、教学实践和企业实习。
七、学位论文
硕士论文为硕士学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硕士论文的研究与写作约需要半年的时间。学生将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的研究。硕士论文的题目应与学生的专业领域相关;学生在课程学习阶段,应结合所学内容,逐渐酝酿论文的题目。学生有义务经常向导师汇报论文的进行情况。
硕士研究生修满规定39学分,课程成绩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分制管理规定》的要求,通过综合考试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一般在第三个学期末),学生需向导师提交开题报告,就论文选题的意义、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写作进度等提出方案。经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后,开始撰写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按计划进度独立完成。衡量论文好坏的标准不是论文的长短,关键在于论文的质量,一般情况下,论文的长度应在3万字左右。
保险系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程序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论文答辩的几项要求》。
八、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全面完成保险专业培养方案的各项规定,经考试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和答辩后,经系、校两级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按程序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九、附录:2006年金融学(保险)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http://www.uibesie.com/jiaoxueguanli/06yanjiushengpeiyangfangan.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