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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狗患世界第二 狗伤人超交通事故14倍

中国狗患世界第二 狗伤人超交通事故14倍

中国狗患世界第二,北京狗伤人超过交通事故伤人14倍

在和平年代,没有战争的情况下,而且一般很少有地震之类致人大批死亡的自然灾害,对人最大的伤害威胁就是交通事故。但是今天在北京,这个数字不得不改了。和平年代对北京人最大的伤害威胁是狗患,超过交通事故14倍!

先来看如下背景:

9月25日,中国卫生部通报狂犬病疫情。中国属于狂犬病严重流行的国家,人发病数仅次于印度,居世界第二。2006年1~8月全国共21个省份有狂犬病发病1874例,比去年同期猛增29%。其中93%已死亡。请注意,狂犬病死亡率100%,没救,余下的患者离死亡为期不远。

全世界每年狂犬病夺名人数超过5万,绝大多数病例发生在发展中国家。

1996年,全国仅报告狂犬病发病159人。但是,自1997年起,全国多数省份狂犬病发病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近几年来,多数地区疫情上升十分明显,发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多。

再来看为什么说“北京狗伤人超过交通事故伤人14倍”:

据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前不久举办的交通展览上用图表公布,2005年,北京市机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人1288人,非机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人119人,行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人108人。合计,2005年全市交通事故死人1515人。

 全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人10万,伤人约4~5倍,也就是约50万。北京的老交警也熟知“死一、伤四到五”的比例。照此计算,2005年北京市伤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死伤一共约1515人×6倍(按死一伤五计算)=9090人,折算到半年就是4545人/半年。

狗伤人是什么规模?远远大于交通事故伤人。每天,北京平均不少于380人被咬伤,不得不去注射狂犬疫苗,而且意味着每天增加380名担心自己传染狂犬病丧命的市民。这数字来自,今年上半年北京狗伤人6.9万多人,与交通事故相比,伤人数量是交通事故死伤的15倍。

对交通事故,大家高度重视,它被形容为和平年代的“战争”死伤。可是对于被狗咬伤的事情,远远没有对交通事故那般重视。其实,狗伤人远比交通事故伤人的危险大。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话,仅仅是伤残,脱离危险期以后就不危及生命。而狗伤人的情况,伤者首先需要赶紧在24小时内开始注射狂犬疫苗,而且此举不能保证100%不发病。狂犬病潜伏期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6.9万名伤者只好惴惴不安担惊受怕十几年。

有网友上网发贴提议把宠物狗赶出城市,跟贴者多数赞成,少数大骂。显然,禁养的提议得罪人。但是,必须找到保护市民安全的良策。毕竟狗伤人对市民的安全危害大于交通事故14倍,而且还在呈现持续上升趋势。

狂犬病是死亡率最高的传染病——100%死亡。狗伤人是对北京市民威胁最大的、超过交通事故伤人14倍的危险因素。

“狗是人类的朋友”?不。宠物狗只是狗主人的朋友,不是它咬伤的邻居孩子的朋友。

“爱护小动物……”?不可绝对化。老鼠等四害都是小动物。不论是大动物还是小动物,传播疾病而威胁人类生存时,就不应该受到爱护了。广州灭掉果子狸以后,SARS绝迹就是经验。

中国人还没有普遍具备安全养狗和文明养狗的起码素养,我们却突飞猛进地跨入了宠物狗泛滥的时代,竟然连北京到底有多少狗都不知道。这如同没有驾驶执照的人随便驾车上路,而且还是驾驶一辆跑车飞速飙车,不出事才怪。

当务之急,至少是确保拴狗链。拴链是防止狗伤人的有效办法。在狗伤人越演越烈的严峻形势下,拴狗链不仅仅是属于“文明养犬”范畴,更应当提高到“安全养犬”范畴加以强调。急需立法立规,对不拴狗链携犬外出者,应当重罚直至没收。还有,应当对全市宠物狗强制免疫,将五环路以内的全部流浪狗乃至流浪猫,清理出去。

有谁愿意自己和亲人被狗咬伤?有谁愿意越来越多的市民被狗咬伤而对潜在的未来的死亡危险担惊受怕?千万不要不见棺材不落泪,难道一定要在北京出现本市造成的狂犬病死人病例才重视?

蛙类是指青蛙(黑斑蛙)、蟾蜍(俗称癞蛤蟆)等没有尾巴的两栖动物,它们在分类上是属于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两栖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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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死亡率100%,一旦发病,没有任何生还可能,其危险程度远远超过艾滋病、非典和乙肝,长期列为我国传染性疾病致死人数和致死率之首,即使2003年非典期间也不例外……

一旦被咬伤、抓伤、被狗的唾液碰到或抓到皮肤破损处,应火速处理,大量冲洗,并立即注射疫苗。

注意:目前技术无法保证打过狂犬疫苗的狗一定不携带病毒。

即使被咬者打了疫苗,也仅是降低了发病可能,无法保证一定不发病,该病潜伏期可长可短,5天-数十年不等,发病后一周内死亡,过程极为痛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8 22:05:06编辑过]

蛙类是指青蛙(黑斑蛙)、蟾蜍(俗称癞蛤蟆)等没有尾巴的两栖动物,它们在分类上是属于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两栖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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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防治小知识

狂犬病又称恐水症,是由狂犬病毒感染人引起的人狂犬病,表现为急性、进行性、几乎不可逆转的脑脊髓炎,临床出现为特有的恐水、怕风、兴奋、咽肌痉挛、流涎、进行性瘫痪,最后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狂犬病是迄今为止人类病死率最高的急性传染病,一旦发病,病死率高达100%。

    全球有87个国家和地区有狂犬病发生,但主要分布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发展中国家,其中98%在亚洲,中国的发病人数仅次于印度,居世界第二位。自1997年起,我国部分省份狂犬病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近3年来,部分地区疫情上升十分明显,发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多。

    野生动物是狂犬病病毒的主要宿主。

    患狂犬病的犬是人感染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其次是猫,野生动物中的狼、狐狸等也能传播本病。外貌健康而携带病毒的犬等动物也可起传染源的作用、感染人类。患者唾液中含有少量病毒,但直接感染他人者甚少。

    人狂犬病基本上是因为被唾液中含病毒的狂犬病动物咬伤而感染。

    病毒不能穿过非破损皮肤,如果皮肤受到抓伤或擦伤,被狂犬病动物舔一下都是很危险的。唾液中含病毒的犬等动物用舌舔人的黏膜、口腔、肛门和外生殖器黏膜和皮肤也可造成感染。实验动物可经食入含病毒的食物受染,也可经肛门受染。狂犬病毒也可经气溶胶而传播,因此,医护人员、密切接触者、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接触狂犬病患者或进行狂犬病毒有关实验时,均应进行呼吸道隔离。

    不同性别、年龄、职业人群对狂犬病普遍易感。

    由于接触动物的机会不同,在男性青壮年农民中发病较多。从近年来我国狂犬病的发病病例看:男性约占65%—70%;不同年龄组发病数不同,0岁—7岁的儿童约占17%,8岁—19岁的青少年约占23%,20岁—60岁年龄组约占50%。由此不难看出,狂犬病对儿童与青少年的危害很大。某些职业如兽医、野外工作者、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居住在热带地区的人们有较多危险感染狂犬病。

    人被带毒的犬或其他动物咬伤后,视咬伤的部位及伤口的深浅、大小而潜伏期有所不同。

    咬伤部位在颈部以上且伤口又重者,潜伏期可短至数日,咬伤四肢远端伤口轻者,潜伏期较长,可至几年、十几年。 人狂犬病临床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狂躁型,常出现兴奋症状,尤其是恐水,80%的狂犬病属于此型;另一种为麻痹型或称哑型狂犬病,无明显兴奋症状,一般不出现恐水,不足20%的患者为此型。

    狂犬病的预防主要包括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接种疫苗等几个步骤。

    控制传染源主要是家养犬免疫、消灭流浪犬以及对可疑病犬和猫的捕杀。对家养犬进行登记,给予预防接种。对狂犬、狂猫应立即击毙,以免伤人。咬过人的家犬、家猫等应设法捕获隔离10天。病死动物应焚烧或深埋,不可剥皮食肉。一旦被动物咬伤或抓伤,一定要尽快正确清洗伤口和应用狂犬病免疫制剂、防止发病。伤口必须用肥皂水或清洁剂全面冲洗,冲洗的目的是破坏伤口处的病毒,防止其增殖和穿入周围神经。冲洗后必须用酒精棉、碘酊或0.1%季胺盐溶液(伤口无残留肥皂水时方可使用,因为这两种物质相互中和)消毒。条件理想时,伤口应暴露24小时到48小时,防止病毒穿入神经纤维。如果有免疫血清,可注入伤口底部及周围。伤口缝合或包扎应尽量避免,如果必须缝合最好在疫苗接种同时给予特异性抗血清。(完)

蛙类是指青蛙(黑斑蛙)、蟾蜍(俗称癞蛤蟆)等没有尾巴的两栖动物,它们在分类上是属于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两栖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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