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了解这一点,那就可以知道“和”的问题,实在是永明体声律的主要问
题。这是从古诗转变到律诗的枢纽,所以不能以古诗的音节来解释,也不能以律
体的音节来傅会。
周春《杜诗双声叠韵谱》中解释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关于音律的主张,
以为双声叠韵的配合对偶,就是“和”的问题。他说:“宫羽相变者,指母而言,
即双声也;低昂互节者,指韵而言,即四声也。若前有浮声者,谓前有双声叠韵
也;则后须切响者,谓下句再有双声叠韵以配之也。一简之内音韵尽殊者,谓双
声叠韵对偶变换也;两句之中轻重悉异者,谓平上去入四声调谐也。”这些话正
误解了永明体的声律说。刘勰说得很明白:“双声隔字而每舛,叠韵杂句而必睽。”
八病中也明明有大韵、小韵、旁纽、正纽四病,怎么说永明体的声律,反而要双
声叠韵配合对偶呢?上文讲过,双声叠韵是古诗音节的条件,所以我以为《诗经》
《楚辞》之用双声叠韵配合对偶呢?上文讲过,双声叠韵是古诗音节的条件,所
以我以为《诗经》《楚辞》之用双声叠韵,妙合自然,这是天籁;杜律之用双声
叠韵,以病对病,因难见巧,则是人籁。至于永明体,一方面不能利用语言中的
双声叠韵,使它成为一片宫商,而同时律体未定,当然更不能以病对病,在运用
文字技巧上显出语言的特长,所以双叠在永明体的五字十字之中实在是病,实在
是应当避忌的。钱大昕《潜研堂文集》中说得好:“汉代词赋家好用双声叠韵,
如‘氵毕氵孛氵密汨,逼侧泌氵节’,‘蜚纤垂{髟肖}’,‘翕呷萃蔡’,‘纡
余委蛇’之等,连篇累牍,读者聱牙。故周沈矫其失,欲令一句之中平侧相间耳。”
(见《音韵答问》卷十五)此说最为通达。双声叠韵之过度滥用,真足为行文之
累。何况这是文字的音节,何况这是吟的音节,何况这更是五字十字的音节呢!
周氏之弊,在以古诗之音节解释永明体的声律。相反的,此外诸家,自日人
遍照金刚之《文镜秘府论》《文笔眼心抄》以及李淑之《诗苑类格》,魏庆之之
《诗人玉屑》,王世贞之《艺苑卮言》,和刘大白之《旧诗新话》等,都不免或
多或少地泥于律体的音节来妄作揣测。尤其极端的如清代吴镇之《八病说》,
(载《松花庵全集》中)索性“专以绳律”,那就更与永明体的声律不生关系了。
所以我们不要把古诗或律体的音节和永明体的声律混为一谈。然则,我们怎
样站在永明体的立场以考究八病呢?这有几点应当注意:
第一点,我们且慢批评,不要管八病是不是弊法,是不是拘滞,或是不是谬
妄,以及是病不是病。无疑的,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八病毫无讨论的价值,可是,
(一)我们先得承认这是永明体的音律,是由“古”到“律”中间的音律,所以
就永明体的音律来讲,也就不可能避免产生这些不很合理的弊法。(二)更得承
认这是利用单音文字的特点所形成的音律,这是文字的音律之初步考究,是律体
未定以前的音律说。所以我们考究八病,不是批评八病,也不是为八病辨护,而
是想说明由古到律中间一段音律的问题。
然则沈约自己的诗何以多不合八病的规定呢?于是第二点更须注意:(一)
当时的诗有新体旧体二种,沈约所撰有时做旧体,有时做新体,假使依据他所做
的旧体诗而核以新定的音律,当然有合有不合。所以我们必得如王运《八代诗
选》之分别古诗与新体诗,才能了解永明体的音律。(二)在一种新体初起的时
候,规律尚未完全确定,事实上也不能不有些出入。这和唐人律诗一样,就是在
沈(期)宋(之问)确定律体以后,也有不完全遵用的。四声问题也是这样,
所以顾炎武《音论》谓天监以前,永明以后,去入仍有混用的地方。这样,就可
以知道沈约诸人之作,和当时的声律主张,本来也有不尽相合的可能。(三)何
况八病之中有轻有重,其避忌有严有不严,其应当避忌之处也有急有缓,假使以
不必定避之病来议沈约矛盾自陷之失,也怎能算是公平呢!(四)沈约所作本有
早年晚年之别,当时的新体诗本在试验期间,其体屡变,直至永明,刚才渐趋固
定,所以甄琛以其少时文咏犯声处以诘难之,(见《文镜秘府论·四声论》)本
属不很公道的事情。我们知道天监以前去入之辨未严,去并不以此怀疑到沈约的
四声之谱,何以独对于八病生怀疑呢!
最后讲到第三点,即是八病的性质问题。我以为(一)八病应分四组:平头
上尾为一组,是同声之病;蜂腰鹤膝为一组,是同调之病;大韵小韵为一组,是
同韵之病,旁纽正纽为一组,是同纽之病。细目有八,大别则四。(二)于四组
之中再应分为两类。平头、上尾、蜂腰、鹤膝是就两句的音节讲的,大韵、小韵、
旁纽、正纽是就一句的音节讲的。因为它是一句中的音节,所以在两句中就比较
宽些,不为病犯。因此,可以知道《南史·陆厥传》所以只举平头、上尾、蜂腰、
鹤膝四种而不举其它四种的缘故;因此,也可以知道《文镜秘府论》所以说“大
韵、小韵、旁纽、正纽四病但须知之不必须避”的缘故。《文镜秘府论》引刘氏
说云:“韵纽四病皆五字内之疵,两句中则非巨疾”,不是说得很明白吗?我们
明白了八病有这两类的区分,那么再来读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中“一简之
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二语,和《南史·陆厥传》中“五字之中音韵
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二语,就可以知道所谓“音韵”,真应当如邹汉勋
《五韵论》所讲谓为纽与韵的问题;而这纽与韵的问题,也很明显的是一句内的
问题。同时,再可知“角徵”和“轻重”是同一意义。“角徵”二字不妨照《五
韵论》所讲,以商角为阴阳平,以徵羽为去入,各为一类,看作平仄的分别。
“轻重”二字,也不妨如蔡宽夫仇兆鳌诸人之说以清浊平仄当之。而这所谓“角
徵”“轻重”云者,又很明显的是两句内的问题。
于是,先讲平头上尾。平头上尾是指两句五言诗句头句尾同声之病。《文镜
秘府论》谓“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同声者,不
得同平上去入四声”。此说较古,也最合理。这即是后来律体调协平仄的开始。
所以永明体于此病还不完全遵守,而在律体既定之后,此病也当然能免掉了。上
尾病比较最严,自《文镜秘府论》以后都认为:“第五字与第十字同声为犯上尾,
惟连韵者非病”,也没有什么歧解。所以《史通·杂说》言:“自梁室云季,雕
虫道长,平头上尾,尤忌于时。”
于次,再论蜂腰鹤膝。《文镜秘府论》以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声为蜂腰,第五
字与第十五字同声为鹤膝。此说不很可信,因为(一)与蜂腰鹤膝的名称没有关
系,(二)永明体的声律只讲两句间的关系,此却论到三句。(三)后来的律体
诗也不以此为病犯。因此,我们采用《蔡宽夫诗话》之说。蔡氏谓“所谓蜂腰鹤
膝者盖又出于双声之变。若五字首尾皆浊音而中一字清,即为蜂腰;首尾皆清音
而中一字浊,即为鹤膝”。此说未知其所本,但是他以字音的清浊解释当时的声
律说,窃以为最为近是。理由有三:(一)蜂腰鹤膝之义,应当是指两头粗中央
细的为蜂腰,两头细中央粗的为鹤膝。所以蔡说最近情理。刘大白《旧诗新话》
“八病正误条”,认为指腰和膝的地位,未必可靠。(二)蜂腰鹤膝的分别,正
因为仅仅是两头粗细的关系,所以极易混淆。《文镜秘府论》引沈氏说云:“人
或谓鹤膝为蜂腰,蜂腰为鹤膝,疑未辨。”假使真如昔人所说是第二第五字或第
五第十五字的关系,那么很容易辨别,又怎么会弄错呢!(三)锺嵘《诗品序》
言“蜂腰鹤膝闾里已具”。这是声病初起时人说的,是关于蜂腰鹤膝最早的议论,
假使蜂腰鹤膝真是避忌第二字与第五字的同声,第五字与第十五字的同声,那么
何能谓为“闾里已具”!所以根据上述理由,觉得只有蔡宽夫说较为近是;因为
辨别声音之清浊轻重,则歌谣谚语中也可能有各种调协方法的。
那么,蔡氏所谓“清浊”,指些什么呢?蔡氏说过:“四声中又别其清浊以
为双声,一韵者以为叠韵,盖以轻重为清浊尔,所谓前有浮声则后有切响者是也。”
根据此节,可知蔡氏所谓清浊,即是轻重。自来音韵学者往往以轻重代平侧,或
以轻重来说明平侧。顾炎武《音论》云:“五方之音有迟疾轻重之不同,……其
重其疾则为入,为去、为上,其轻其迟则为平。”钱大昕《潜研堂集》“音韵答
问”云:“古无平上去入之名,若音之轻重缓急,则自有文字以来,固区以别矣。
……大率轻重相间,则平侧之理已具。”因此,所谓清浊,所谓轻重,也未尝不
可看作平侧的异称。我们要知道有四声之分然后才有平侧之称。平侧之称是后起
的。在当时,或称为“轻重”,如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所谓“两句之内轻
重悉异”,或称为“飞沈”,即刘勰《文心雕龙·声律》篇所谓:“声有飞沈:
……沈则响发而断,飞则声扬不还。”总之尽管有平侧之实,但是所用术语,还
不称为平侧。直到四声之论十分固定,于是利用轻重飞沈的分别,对于平而言侧,
才有所谓平侧之称。殷《河岳英灵集序》谓:“至如曹刘诗多直致,语少切对,
或五字并侧,或十字俱平,而逸韵终存。”平侧之分似乎到唐代才有,而平侧之
实却是当时所固有。所以,以轻重清浊称平侧,不能算是傅会。仇兆鳌《杜诗详
注》谓“今案张衡诗‘邂逅承际会’是以浊夹清,为蜂腰也;如傅玄诗“徽音冠
青云’,是以清夹浊为鹤膝也。”这也和蔡宽夫说相近。这样讲,好似蜂腰鹤膝
又成为一句中的音节了。其实不然,蜂腰鹤膝是相对而言的,所以以清夹浊对以
浊夹清,才更显得是“病”。当时的声律是顾到两句的对偶的,因此,蜂腰鹤膝
还是两句的音节,不是一句的音节。意思就是说,从音节的对偶来讲,不可能只
犯蜂腰或鹤膝一种病的。
最后,可以总讲大韵、小韵、旁纽、正纽四病。这四病是一句中的病,所以
在永明体不为巨病,而在律体则以病对病,反而成为一种声音之美。邹汉勋《五
韵论》解释沈约“音韵悉异”之语,谓“音目同纽,韵谓同类。言五字诗一句之
中非正用重言连语,不得复用同韵同音之字,犯之即为病”。这可以算是这四病
的总原则。
在这总原则下再从韵的方面来讲,则大韵系指与押韵之字同韵之病,小韵则
是除韵以外而有迭相犯者,所以《文笔眼心钞》说:“五字中二五用同韵字名触
绝病,是谓大韵;一三用同音字名伤音病,是谓小韵。”
从纽的方面来讲,则旁纽是指双声字。冯班《钝吟杂录》云:“郭忠恕《佩
Δ》云:‘雕弓之为敦弓,则又依乎傍纽’,按徵音四字端透定泥,敦字属元韵
端母,雕字属萧韵端母,则是旁纽者双声字也。”此说找到了昔人所谓旁纽的根
据,而且与《文镜秘府论》、《诗人玉屑》诸书所说相合,所以比较可靠。正纽
则指四声相纽。《封演闻见记》云:“周好为体语,因此切字皆有纽,纽有平
上去入之异。”这是纽的根据。所以昔人讲到“纽”就往往兼声与韵而言。仇兆
鳌《杜诗详注》云:“所谓正纽者,如溪起憩三字为一纽,上句有溪字,下句再
用憩字,如庾阐诗‘朝济清溪峰,夕憩五龙泉’是正纽也。”此说解正纽很确,
不过当时所谓病犯,是指一句中的音节,不是指两句中的音节,仇氏没有注意到
这一点罢了。
自从永明体注意到“异音相从”的问题,注意到同音的病犯问题,于是后来
才会逐步演变为律体,完成律寺的音节。这是就韵文的方面说的。其实当时提出
的声律问题,影响所及,并不限于韵文。此后骈体逐渐演为四六,也就是声律说
的影响。《文镜秘府论》之论诸病,不单限于诗的方面,同样也举赋颂铭诔以及
各种杂笔为例,可知声病之说,也是骈文家所遵守的音律。《文心雕龙·声律》
篇说:“凡声有飞沈,响有双叠。双声隔字而每舛,叠韵杂句而必睽;沈则响发
而断,飞则声扬不还,并辘轳交往,逆鳞相比,迂其际会,则往蹇来连,其为疾
病,亦文家之吃也。”这就说明骈文家的声律说与古文家的文气说,有同样的性
质,就是都不要成为“文家之吃”。
声律说既起,于是同时有提出意见讨论的,也有表示反对的。提出讨论问题
的是陆厥,表示反对意见的是锺嵘。
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说:“自灵均以来,多历年代,虽文体稍精,而
此秘未睹。至于高言妙句,音韵天成,皆暗与理合,匪由思至。张、蔡、曹、王
曾无先觉,潘、陆、颜、谢去之弥远。”这话也不免说得夸大一些,自负一些。
于是陆厥就有《与沈约书》讨论这问题。他说:
夫思有合离,前哲同所不免;文有开塞,即事不得无之。子建所以好人讥弹,
士衡所以遗恨终篇。既曰遗恨,非尽美之作,理可诋诃。君子执其诋诃,便谓合
理为暗,岂如指其合理,而寄诋诃为遗恨耶?自魏文属论,深以清浊为言,刘桢
奏书,大明体势之致;吾妥帖之谈,操末续颠之说;兴玄黄于律吕,比五色
之相宣。苟此秘未睹,兹论为何所指耶?愚谓前英已早识宫徵,但未屈曲指的,
若今论所申。至于掩瑕藏疾,合少谬多,则临淄所云,“人之著述不能无病”者
也。非知之而不改,谓不改则不知,斯曹陆又称“竭情多悔”“不可力强”者也。
今许以有病有悔为言,则必自知无悔无病之地;引其不了不合为暗,何独诬其一
了一合之明乎?意者亦质文时异,今古好殊,将急在情物而缓于章句。情物,文
之所急,美恶犹且相半,章句,意之所缓,故合少而谬多。义在于斯,必非不知
明矣。……一人之思,迟速天悬,一家之文,工拙壤隔,何独宫商律吕,必责其
如一耶?论者乃可言未穷其致,不得言曾无先觉也。
案陆厥所言不外数端:(一)古人文辞既有会合音律之处,即古人未尝不明
音律。(二)昔人亦有论及音律之处,不得云此秘未睹。(三)昔人急在情物而
缓于章句,故不重在音律的考究。(四)一人之文思且有迟速工拙,则于音律当
然不免有或合或不合之处。实则陆厥所云,是指自然的音调,沈约所云,是指人
为的音律,根本不是同一事物。惟其为自然的音调,所以以人为的音律衡之,就
不免有或合或不合之处;即使偶有会合,亦不得谓为明了人为的音律。至于谓昔
人急在情物而缓于章句,则固已自己供出,音律说并非昔人注重的问题了。明白
了这一点再来看沈约的答书,然后知道他所谓:“自古词人岂不知宫羽之殊,商
徵之别,虽知五音之异,而其中参差变动,所昧实多”,也就不是强辞答辩了。
人为的音律虽即从自然的音调蜕变而来,但是既已变质,也就不能混为一谈。
至于反对声律说的,则见于锺嵘《诗品序》。他说:
昔曹刘殆文章之圣,陆谢为体贰之才,锐精研思,千百年中,而不闻宫商之
辨,四声之论;或谓前达偶然不见,岂其然乎?尝试言之,古曰诗颂,皆被之金
竹,故非调五音无以谐会。若“置酒高堂上”,“明月照高楼”,为韵之首。故
三祖之词,文或不工,而韵入歌唱。此重音韵之义也;与世之言宫商异矣。今既
不被管弦,亦何取于声律邪?齐有王元长者,尝谓余云:“宫商与二仪俱生,自
古词人不知之;唯颜宪子乃云律吕音调,而其实大谬,唯见范晔谢庄颇识之耳。”
尝欲造《知音论》,未就。王元长创其首,谢沈约扬其波。三贤咸贵公子孙,
幼有文辩,于是士流景慕,务为精密,襞积细微,专相陵架,故使文多拘忌,伤
其真美。余谓文制本须讽读,不可蹇碍,但令清浊通流,口吻调利,斯为足矣。
至平上去入,则余病未能;蜂腰鹤膝,闾里已具。
他所反对的理由,不外二端:(一)不被管弦,又何取声律!(二)文多拘
忌转伤真美。实则这两点都偏而不全,只知其一而未知其二。诗既不被管弦,当
然与音乐脱离关系,那么诗的音节也就只能向诵说的或吟咏的两途发展。诵说的
音节可以重在自然的音调,不讲声律,但是吟咏的音节就不妨利用,而且也必须
利用声律以助长吟短咏之美。至于因声律之束缚而伤其真美,这种现象固是难免,
但是因考究声律而增其真美的也未尝没有。所以关于这方面,沈约锺嵘也各有理
由,不必作左右袒。不过有一点应当注意的,就是形式必须结合内容,假使离开
了内容专讲形式技巧,也就忽略了文学的任务。所以从这一点讲,那么锺嵘的主
张就比沈约要有意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