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专业的GGJJ们帮小女子做做这几道判断题目,也不要骂小女子白痴
这是选修课考试内容之一,小女子不是选这个专业的,不敢做没把握的事呀,呵呵,对各位帮忙的大虾们先谢谢啦
1.根据刑法学的基本理论,思想不是行为.仅有犯罪的思想,而无外在的行为,不能成立犯罪.
2.我国现行的刑法在说服力问题上,采用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3.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4.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5.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6.共同犯罪中,教唆犯都是起主要作用,因此,对于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主犯处罚.
7.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8.得到被害人诚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9.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要条件.
10.行为人无意而犯就是过失犯罪.
各位大虾们就当这几道题给各位练练笔罗,虽然级别对各位而言可能有点低哈
只需说明错对就行了,小女子再次谢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