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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问题的复杂性
姚洋
2005年8月20日初稿
2005年9月18日二稿
一、引言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中国的“新启蒙”时期,汪晖在《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问题》一文中对此已经有过很好的论述。那时的知识界没有根本的分歧,因为矛头所指,都是计划经济僵硬的制度和思想束缚。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变革在八十年代还没有开始。农村改革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它的影响仅仅局限于农村;相比九十年代农村移民所带来的冲击,它给知识界留下的烙印是有限的。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巨变发生在九十年代。如果说八十年代我们完成了理论准备的话,九十年代就是实践理论的过程。事实上,八十年代也没有出现什么系统的理论,而只是形成了一股态势:从上到下,绝大多数人都意识到,旧体制已经走到了尽头,中国如果按照老路走下去,就会有被开除球籍的危险。至于改革的最终目标,当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摸着石头过河”因此成为改革的指导思想。到了九十年代,我们在摸索之中趟过了几条险恶的大河,基本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我们的转型速度绝不亚于苏东任何国家,但我们所付出的代价却远远小于它们中的任何一个。然而,这决不意味着中国在转型过程没有出现问题;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出现了大量的问题,才引发了九十年代末关于自由主义以及本世纪初关于社会公正的争论。汪晖认为九十年代的知识分子丧失了批判精神,此论忽视了九十年代是八十年代的延续的事实。九十年代的主旋律是改革,矛头所指,是僵硬的计划经济体制及其附属的思想控制。如果说八十年代的知识分子还以坐而论道者为核心的话,九十年代的知识分子则纷纷投身于现实的实践中去,并成为经济和社会变革的中间力量。如果没有九十年代的“下海”浪潮,我们不会看到今天的联想和方正,也不会看到今天的大批“儒商”。社会财富的源泉在实践之中,知识分子“下海”,如果不算一种社会进步的话,也是对知识价值的一种回归。
巨变产生分化。从九十年代末关于自由主义的讨论开始,知识界就没有再就一个问题达成过共识。这种分化源于当代中国问题的复杂性。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的变革是一场漫长的革命,它从思想和实践两个层面否定了计划经济,并给中国带来了空前的繁荣。然而,在否定过去的同时,我们是否把过去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 比如对平等的追求 — 也丢掉了呢?自由主义者, 尤其是主流经济学家,会告诉我们,对平等的追求必须建立在实现效率的前提之上;计划经济时代的经济和社会政策极大地损害了经济效率,因此它对平等的追求是有害的。新左派的回答则会是一个毫不犹豫的“是”。他们认为,计划经济时代不仅没有大错,而且还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如农村医疗和教育的普及、工人对工厂管理的参与以及群众对政治的参与等;有些人甚至从大跃进和文革中发现了值得弘扬的价值。这些分歧不仅具有历史意义,而且对当代中国的走向关系极大。经过四分之一世纪的狂飙突进,我们进入了一个反思的时代。回头望去,我们的人均收入翻了两番,但我们的基尼系数也翻了一番;农村基础医疗体系瓦解,婴儿死亡率不降反升;城市下岗失业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城市贫民再次出现。与此同时,高速的经济增长是以对环境的破坏为代价的;为了高速的经济增长,山秃了,水臭了,空气浑浊了。这样的发展是否值得?即使值得,它是否是可持续的?中国这样一个人多而自然资源贫乏的国度,是否允许我们目前这样无节制的高速增长?在争论的一个极端,是九十年代市场化进程的坚决拥护者。在他们看来,我们今天所面临的问题,不是市场化过多造成的,恰恰相反,是因为市场化不彻底造成的;最大的问题是,政府还掌握着一大块资源,并且还在设置制度性障碍,控制着经济运行。在争论的另一个极端,是市场化乃至现代化的反对者,他们包括民粹主义者、新左派、文化保守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尽管理论背景不同,但他们都试图证明,迄今为止的市场化进程,是导致中国当下种种问题的罪魁祸首。对于前一种人来说,后一种人的主张是对过去四分之一世纪改革开放的清算;对于后一种人来说,前一种人的主张无疑是在把中国引向灾难。
本文的目的在于说明,当下中国所面临的问题远比以上非此即彼的二分法复杂得多,非市场-国家、民主-专制、公平-效率、发展-和谐、传统-现代等等这样看似对立的概念所能描述的。面对当下中国复杂的问题,目前的讨论在三个方面存在缺陷。其一是对现实问题缺乏哲学上的梳理。中国学术从来就不重视理论的构建,而只看重历史研究,学者必须是大学问家,至于他是否有任何理论建树,还在其次。我们当然不缺哲学家,但他们的理论和现实之间没有多少勾连。当代对中国哲学家提出的一个要求,是要论证发展的目的问题,而恰恰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哲学家所做甚少。正统的学院派哲学家所使用的概念和逻辑远离现实,而关注现实的讨论者又无暇顾及哲学思考,从而我们看到,即使是在“平等”、“自由”这样的核心问题上,我们都无法达到讨论的基础。其二,当下的许多言论是建立在对现实的误读、误判和有意裁减的基础之上的。误读表现在对现实的有意或无意的曲解上,误判表现在对现实的发展趋势的不切实际的预测上,有意裁减则是向读者或听众隐瞒事实真相,目的都是为了论证个人的某个观点。这些误读、误判和裁减往往被嵌入论证者的理论之中,表现得很隐蔽,因此很容易误导大众。为了跟上网络时代的步伐,许多争论变成了口号之争,甚至演变成一场漫骂。持不同意识形态或学术取向的人完全可以从不同侧面对现实中的一个事件做出不同的解释,但这里有一个度的问题,超出了这个度,学术就会退化为玄学,观点就会演变为鼓动。其三,当下的讨论没有技术性的手段和语言作为支撑。面对复杂的问题,我们本应该首先搞清楚事实,然后利用专业知识来发现和研究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然后再下结论;但是,当下的讨论却没有这个耐心,而只满足于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党国英说过,在三农问题研究中存在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他的意思是,三农问题被过分简单化了,好像无需专门知识,谁都可以来说几句,其结果是好的研究越来越少,剩下的都是粗制滥造的东西。当下对中国问题的整体讨论也存在劣币驱除良币的危险,这对中国公共知识分子的生态环境是极为不利的。
二、 如何讨论社会公正?
1. 权利和公正
社会公正不是一个自明的概念。对于像哈耶克和诺齐克这样的自由之上主义者而言,社会公正是皇帝的新衣,是试图进行宏大社会改造者编造出来的华丽词藻。然而,九十年代之后开始的社会大分化让我们不得不面对社会公正问题,因为,当某些人靠似是而非的手段获取巨额财富的时候,另一些人的境况却绝对地恶化了;和八十年代不同,经济增长所带来地好处没有让全体人民受益;那些境况变差或改善速度显著低于经济增长速度的人,就有权利问这样一个问题:这样的一个社会分配结果是否是公平的?勿庸置疑,知识界的绝大部分人会同意,中国社会存在着不公正;但是,关于不公正的具体内容以及矫正不公正的办法,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而且,这些看法在许多时候是针锋相对的。对于一部分人来说,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公正,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国家垄断及其衍生物对个人权利的侵害。的确,计划经济的一个根本问题,是对个人言论和工作积极性的剥夺。在那个时代,个人不仅没有表达的自由,而且也没有迁移的自由,同时,僵硬的社会结构和企业管理体制扼杀了个人的创造积极性,人因此被降格为只会机械地服从的工具。这样的社会是极其不公的,因为它剥夺了个人的基本权利。就这个意义上讲,过去二十五年的改革开放,是中国社会走向公正的重要过程。市场的最大特点是决策的分散化,它尊重个人的选择,并在这个意义上给人以尊严。尽管市场化进程也在制造新的不公正,但这些不公正主要是与经济资源的分配相关联的,相比于个人基本权利的丧失,它们是次一级的不公正。由此看来,九十年代知识分子“下海”以及自由主义的泛滥,都具有进步意义。如甘阳和韩毓海所指出的, 以朱学勤为代表的九十年代末的自由主义者,的确具有浓厚的保守主义倾向, 但是,他们的言论在当时也具有革命性,因为他们所争论的对象是像文革这样给中国人民带来无穷灾难的巨大社会实验以及计划经济时代延续下来的国家垄断。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思想和九十年代中国的剧变是相吻合的。但是,评判一种思想是否具有批判精神,不完全在于它是否和现存的主流社会价值合拍。在一个稳定的社会里,是否与主流价值合拍可以作为批判性的一块试金石;但是,在急遽变化中的中国,一种批判性的思想是完全可能在短期内主导社会进程的。它们两者之间可能都是对旧体制的否定,因此都可以是批判性的。
但是,正因为市场化只有面对计划经济才具有了批判性,一旦计划经济瓦解,它的批判性就丧失了。那么,到今天为止,由国家所设置的对个人权利的制度性限制还存在多少呢?无可否认,目前国家的行为还具有随意性,并时常侵害个人权利,其主要表现是有法不依,政府官员带头违反法律。但是,在主流层面上,二十五年的变革极大地丰富了个人权利的内容:我们彻底的摆脱了各种票证的约束,可以自由的在自我资源的限度内选择消费的种类和数量;大学毕业生不再需要听从组织的分配,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找到合适的工作;随着政府改革的深入,以往深为人所诟病的企业注册程序大大简化,如果愿意,一个人可以凭一元钱注册一个私人企业;公民的法治意识在加强,许多人拿起法律的武器和政府的不法行为相抗衡;城乡壁垒在逐步打破,户口制度的作用范围在日益缩小,等等。户口曾经是农村居民脸上的“红字”,把他们永远束缚在土地上面。九十年代初期开始的移民浪潮逐步冲破了户口的束缚,目前,估计有1.2亿移民生活在城市里。在整个九十年代,他们受到了各级政府的制度性歧视。经过他们自己自发的努力(他们以自己的价值向城市政府表明,一个城市的运转不能缺少外来移民的参与),知识界的不懈呼吁,以及像孙志刚事件这样血的教训,各级政府对农村移民所设置的各种就业限制被逐步取消。社科院人口所蔡昉教授最近对北京、上海、武汉、西安等城市的一项调查表明,农村新移民的工资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城市再就业工人的工资。由此可见,大城市正在形成城里人和农村新移民之间的统一的劳动市场。农村新移民在城里所受到的歧视,现在主要体现在子女教育和长期安家上,户口在这里起着阻碍作用。但是,户口的这层作用不涉及个人权利这样根本性的问题,而是涉及资源如何分配这样次一级的问题。在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之前,打工子弟学校没有合法的地位,经常要面对被取缔的危险。新移民子女不能享受教育的机会,这是一个基本权利的问题。2004年一号文件颁布之后,农村新移民子女的教育问题被提到议事日程,打工子弟学校不再受到警察的骚扰(但仍然受到城管的干扰),而且,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着手考虑接纳移民子女到本地中小学上学的问题。此时的问题就变成一个资源配置的问题。2004年上海浦东区开放移民子女入学,马上发现移民纷纷搬到浦东,浦东各个小学顿时变得不堪负重。谁来为新移民子女的教育付费?让移民自己全部负担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他们和城里人一样,已经交纳了各种各样的税,而城里人无需全部负担子女的教育支出。但是,如果让城市来负担支出,则仅此一项就会吸引无数农村后代涌入城市;中国人重视子女教育,而谁都知道,城里的教育水平远高于农村。另一方面,新移民在城里的安家问题看似一个基本权利问题,实质上也是一个福利分配问题。如果不谈福利,新移民已经可以在城市长期居住。但是,“城里人”不仅是一个地域概念,而且和福利挂钩;除子女教育外,这些福利还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内容。是否一步到位,为新移民提供所有的城市福利,不是一件仅靠诉诸权利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北京等大城市的低保在每月200-300元的范围,这个数字高于全国农村的平均收入;因此可以想像,一旦放开,仅仅是低保一项福利就会吸引无数农村居民搬迁到城市来,这显然是国家财力无法承担的。所以,当失去了对个人迁移这项基本权利的限制作用之后,户口问题并没有变得更简单,而是变得更复杂了,对它的处理因此要求更加细致和更加技术化的研究和讨论。现在的情形是,户口已经不是一个“要”与“不要”的问题,而是如何设计一套合理的制度,以期使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的问题。
由此观之,右翼自由主义者(或新自由主义者)陷入了两个误区。其一,他们仍然在一味地强调个人权利的“有”和“无”之间的差别,而没有看到,今天的问题更多的是谁之权利,多少权利的问题。八十年代的新启蒙运动唤醒了中国人的权利意识,九十年代的市场化改革建立了个人权利,中国已经朝着人道和个人自由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尽管一些基本的个人权利仍然处于缺失状态,但我们在现实世界里经常面对的,更多的是如何分配权利,而不是要不要权利的问题。一味地向国家要求“个人权利”,其结果可能是保护了少数强者的权利,而侵害了多数普通人的权利;即使多数人的权利得到保护了,少数弱势者的权利也可能受到侵害。以经济学界为例。在经济学界,个人权利往往是以促进效率的理由来加以辩护的,比如土地私人占有就被认为是有利于效率的。土地私人占有的确可以促进土地投资和土地资源更有利于经济效率的利用,但是,这种效率的提高可能是以其他方面的代价为前提的。贵州是最早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土地政策的,到目前已经二十多年了,土地占有变得极为不均。虽然土地流转部分弥补了土地占有不均的缺陷,然而,对于少地农户而言,土地市场只有当他们家没有受到诸如疾病等外部负面冲击时才有所帮助;一户人家一旦有一个壮劳力生病,就无力租入土地,也不能外出打工,这户人家因此就会陷入长期的困顿。这个影响不是短期的。我们对八省1400多农户的研究发现,一户人家一旦有人生病,其收入能力要等待二十五年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如果一户人家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它至少可以在劳动力生病的时候出租土地,以换取基本的生活所需。所以,土地所有权不是一个“有”或“没有”的问题,而是“谁有”、“有多少”的问题。一项权利如果可以单纯地谈论有无,它必定要满足如下检验:一个人拥有该项权利不会影响其他人拥有等量的该项权利。农村土地所有权显然不能通过这项检验,对它的分配因此不是“有”、“无”的问题,而是如何在农户之间公平地分配的问题。
右翼自由主义者的第二个问题,是以为只要人们获得权利就足够了,剩下的问题就是个人自己的事情:只要农民可以自由移动、学生可以自由择业、小商小贩可以自由进出市场、考大学人人分数面前平等,……. 则国家就无事可做了。然而,一个人拥有权利,并不意味着他一定具备了使用这些权利的能力。农民可以自由地进城打工,但他们可能不具备打工的基本技能,有些人甚至无法筹集必要的路费和最初的生活费;一户人家可以自由地租出土地,但如果他们家没有土地,这项权利就什么也不是;一户人家可以自由地租入土地,但如果他们家的壮劳力生了大病,这项权利也就失去了意义;考大学可以实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但如果一个孩子根本无钱上高中,则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就对他毫无意义; …… 一个人能否成功地运用个人权利,取决于他成长的自然、社会和家庭背景,也取决于偶然的机遇和自然的风险。对于像德沃金这样的平等的自由主义者而言,这些因素都与个人的选择无关,因此必须予以熨平,按照他的话来说,就是要让个人的发展“钝于禀赋”而“敏于选择”。 如果我们把个人的价值当作发展的最终目标,则我们就无法完全拒绝德沃金的主张,至少,社会应该消除那些除个人智力以外的其他个人禀赋之间的差异,以使每个人拥有等量的使用权利的能力,否则,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程序正义”等口号就是空洞无物的宣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