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注意】广告专贴【广告在此专发,违者必惩】

您好: http://span.home.sunbo.net 法硕工作室 各位同学大家好: 06年法律硕士复习已经开始,在05年全程辅导圆满结束后我们得到广大考生的一致好评,法硕工作室 http://span.home.sunbo.net 现隆重推出06法硕以及司法考试特价优惠课程预定: 2006法硕资料预定详单 编号 名称 所属系列 正常单价 限时预订价格 (2005.7.10-2005.7.27) A01 06科教园基础班(预售) A系列 180 120 A02 06常青藤基础班(预售) A系列 180 120 A03 06北大燕园基础班(预售)A系列 180 120 A04 06四联基础班(预售) A系列 180 120 B01 06常青藤国庆串讲班(预售)B系列 140 90 B02 06四联国庆精讲班(预售) B系列 140 90 B03 06常青藤暑期案例强化(预售)B系列 140 90 B04 06四联暑期主观班(预售) B系列 140 90 注 购买B系列任一课程均获赠06科教园特训班相关资料(预售,此资料不单卖) C01 06科教园串讲班(预售)C系列 120 80 C02 06常青藤串讲班(预售)C系列 120 80 C03 06四联串讲班(预售) C系列 120 80 C04 06四联主观押题班(预售)C系列 120 100 注 购买C系列任一课程均获赠06科教园主观押题班相关资料(预售,此资料不单卖)或者可选择以下套餐: 全程套餐 套餐内容 正常单价 预订价格 2006法硕全程套餐1 A系列任选1个班次 560 300 +B系列任选1个班次+ C系列任选2个班次 2006法硕全程套餐2 A系列任选1个班次 700 360 +B系列任选2个班次 +C系列任选3个班次 2006法硕全程套餐3 A系列任选2个班次 880 420 +B系列任选2个班次+ C系列任选3个班次 2006法硕全程套餐4 A系列任选2个班次 1000 460 +B系列任选3个班次+ C系列任选3个班次 注意:以上价格不含特快邮费。A系列及B系列不提供下载,只提供邮寄;C系列所有班次均提供高速下载 以节约时间及邮资(无论是否邮寄均开通下载权限),请大家根据需要自行确定邮寄方式并计算邮资,无论您希望哪几班安排一起寄出,每次的邮寄方式是什么,在汇款信息中务必 详细写明,我们会按照您的要求安排邮寄。

您同时可以查看我们的留言板:http://bb.iifree.com/index.asp?user=nanlang 另有大量研究生基础课,专业课课程,适合第一轮复习使用 QQ:105609612 EMAIL:nanlang2002@163.com 短信:13456141357 电话:0574-86467469

TOP

成功=苦干+巧干!苦干=时间,巧干=效率.效率=如下方法……

一.励志篇 为法硕奋斗的朋友们: 你们好!2005年考研人数激增至百万,法硕报考突破5万大关,约占5%,录取比例在10:1,竞争之激烈可见一斑!本人参加了05年法硕联考,有幸被人大录取,但法硕考试之悲壮、惨烈的程度仍令我记忆尤新,我相信所有经历过的人都能够深切地感受到!但是,我想告诉06届甚至是07届学弟学妹的是,虽然很难,甚至有些可怕,但从我们选择法硕那天起,我们就选择了梦想,选择了奋斗,选择了挑战自我!我们心甘情愿地放弃悠闲的生活,我们愿意付出时间、精力和汗水,甚至不惜牺牲爱情,因为这是我们的选择,是我们的信念,我们为此苦苦拼搏,无怨无悔! 为了考研,我们背负了太大的压力,包括经济压力。课本、指南、资料、辅导班等等,不下4000元的投入让我们觉得沉重、无奈而心酸,但是我们从没犹豫过,因为我们清楚地知道,今天的付出是为搏得明天辉煌的成功!再大的代价我们也愿意付出,因为它值! 朋友,作为已经走过来的法硕战友,我真诚地建议您,在这4000元的投资中留下100元给一本叫做《考点汇编口诀》的小册子,请相信,您的小小的付出将收获远远超出100元的回报,它的价值绝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如果你打算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优化思维方式,取得法硕联考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的最后胜利,那么,请不要犹豫,拿起这件强有力的兵器吧!信息时代,谁掌握了先机,谁就把握了成功,早一天拥有,多一份胜算,迟疑者最终将被淘汰出局!欢迎有意者与我联系,我将真诚地帮助您!TEL:13866358140;QQ:390271 144;E-MAIL:domq@sohu.com 注:方法就是方法,不等于努力本身,那些不愿付出一点汗水,仅认为靠一本《考点汇编口诀版》即可轻松摘取胜利果实的同学,这本书不适合你,或者说考研本身就不适合你!这本书不是为你准备的!

二.解析篇 我们都知道,备考法硕有以下几点困难:1)量大。2)知识点繁杂,知识点多而散,缺乏系统性。3)容易遗忘,文科性质的东西反复记忆仍然容易遗忘,对一些理科转考法硕的同学更是如此(本人深有感触)。4)即使能记住,类似知识点易混淆。5)时间紧迫。法硕竞争日益激烈,而一般情况下准备时间不到一年,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掌握知识点是每位同学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人可以为大家提供的这种记忆方法,帮您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堆积如山的知识点中提炼出精髓,将杂乱无章的知识点理清脉络,将容易混淆的地方彻底加以区分!通过系统的记忆使您轻松牢记知识点,形成条件反射。这种方法就是“口诀记忆法”!先举个例子,《刑法》中的从轻处罚情节,一是多,二是散,三是易混淆,反复记忆仍觉模糊,做题时一半靠印象,另一半就靠瞎蒙了。那么有没有谁可以自信地说,我记得一条不少一条不错,绝不混淆?我可以!只需一套口诀,即可轻松攻破难关!如下: 可从轻、减轻处罚 未病叫自立——未遂;精神病人;教唆未遂; 自首;立功 应从轻、减轻处罚 4、8应从减——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 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聋哑盲预备——又聋又哑的人;盲人;预备犯 应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从应从减免——从犯 可减轻、免除处罚 外公戒贪行——在外国已受处罚;重大立功;介绍贿赂;贪污;行贿 应减轻、免除处罚 防弊从自重——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又立功 可免除处罚 自轻毒可免——自首又较轻微的;种植毒品 可免于刑事处罚 轻微可免刑——情节轻微 应减轻处罚 有害中止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应免除处罚 无害中止免——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再如法理学中的免责条件:布什自宫,有人协助! 布——不——不诉免责; 什——时——时效免责; 自宫——自、功——自首、立功免责; 有——有效补救免责; 人——人道主义免责; 协——协议免责; 助——自助免责 类似这样的口诀我还有很多,如太平天国的刑罚种类:父母死,五盏灯。我将这些口诀编成了这本小册子——《考点汇编口诀》,包括刑法、民法、法理学、宪法学和法制史5个部分,基本上覆盖了所有重要知识地点,将这些知识点都掌握,专业课可以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了。如果有需要的可以和我联系,我将真诚地帮助您!TEL:13866358140 ;QQ:390271144;E-MAIL:domq@sohu.com 口诀记忆法有如下优点:(1)在理解的基础上对繁杂的书本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理清其脉络,在大脑中形成清晰的框架结构,富于条理性。 (2)面对大量的知识信息,提取其精髓,用一句话或一个字概括其含义,再由少到多,由简到繁,逐步展开,联想记忆,轻松自如,事半功倍! (3)口诀幽默诙谐,简单易记,让你在捧腹之余轻松牢记知识点,想忘记都难! (4)最重要的是,你学会了一种学习方法,当你遇到新的知识点时,可以自己编口诀,这就需要先对知识点进行深入地理解,提取其核心词语(KEY WORDS),对这些字词从新推敲、组织,使其具有另一个独立的意思。在这个过程中,你已将知识点牢牢地记下了,以后只要稍稍提醒便能迅速地联想起来。在经过几次记忆、忘记、再记忆的循环,便能达到一种条件反射的境界,妙不可言! 三.解惑篇  有人问我:“像我这样的能考上法硕吗?”“你有什么特别的技巧吗?”我告诉他们,只要你努力,再加上适当的方法,明年你一定可以的!!我就坚信一句话: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契而不舍,金石可镂!!其实我也没有什么特别技巧,就是努力加方法吧,我觉得我说的这个口诀记忆法真的是很好,能把他推广给大家确实对学习能有很大帮助,和我一起考法硕的还有三人,我向他们建议了口诀记忆法之后,他们一人352上了人大,另一个338上了南师大,还有一个328上了安大。我希望你能试试。   TEL:13866358140; QQ:390271144; E-MAIL:domq@sohu.com

四.例解篇 资料名称:1)《考点汇编口诀》 2)《精要知识点串讲》 《考点汇编口诀》和《精要知识点串讲》是我们根据自己的笔记、辅导班的笔记、对做过的习题的总结自己编写的两本资料,共105页,6万多字,是我们自己知识和经验的总结,经过实践的检验。我们共4个人参加联考,有两人被人大录取、一人为南师大,另一人安大。下面分别是《考点汇编口诀》和《精要知识点串讲》的部分内容,帖出来 给大家先参考一下,如果觉得对自己有帮助,欢迎和我们再联系 。 联系方式:13965004275,QQ:39027144, E-MAIL:domq@sohu.com

<一>《考点汇编口诀》部分内容: 8.正当防卫构成要件 (其实象县官) 其——起——起因条件:必须存在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时——时间——时间条件:必须于侵害正在进行时 象——对象——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县——限——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官——观——主观条件: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 9.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的情况 (不过当正合鄙意) 不——不作为——对不作为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过——过失——对过失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当——过当——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正——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合——合法行为——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鄙——避——紧急避险——对紧急避险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意——意外事件——对意外事件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15.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及区别 (目前责任,愿先主兑现) 1)相同点 目——目的相同:都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前——前提相同: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 责任——责任相同:过当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2)不同点 愿——源——危害来源不同:前者危害源于人的不法侵害,后者则不尽然 先——限——限制条件不同:前者出于必要,后者迫不得已 主——主体——主体限定不同: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兑——对——对象不同:前者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后者针对第三人合法权益 现——限——限度不同:后者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害,前者不

法 理 学 第1章 法律的起源与演进 1.西方封建制法的主要形式 (叫罗锅关城) 叫——教——教会法 罗——罗马法 锅——国——国王的赦令 关——惯——地方习惯法 城——城市的商法 2.英美法系的特点 (保程普[者],系判官[也]) 保——保守性——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和“向后看”的思维习惯 程——程序——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 普——普通法——以英国为中心,以普通法为基础 系——系统性——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 判——判例法——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官——法官——在法律的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的作用

<二>《精要知识点串讲》部分内容: 一.民法概述和主体制度 2.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继承法律关系是财产法律关系,同时属于绝对法律关系; (2)荣誉权属于人格权,而非身份权; (3)身份权包括:配偶权、监护权、探视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发明权、 发现权、发表权, (4)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5)物权、债券、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形成的都是财产法律关系; (6)形成权包括:撤消权、抵消权、解除权、介入权; 二.民事法律行为 1.分类: (1)单方:撤消、催告、抵消、追认、解除、介入、立遗嘱、委托授权 放弃继承、遗赠; 双方:买卖、委托、居间、承揽、赠与…… (2)单务:赠与、储蓄、遗赠、悬赏广告、储蓄; 双务:行纪、仓储、买卖…… (3)诺成:租赁、赠与、保险…… 实践:定金、保管、质押、自然人借贷; 注意:①有偿否与单、双务没有必然联系,如储蓄是单务,却有偿; 但无偿必单务; ②赠与已被认定为诺成,同样,银行借贷为诺成,而自然人借贷却是 实践性; 2.无效民事行为(新合同法)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民事行为; 2.因欺诈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3.因胁迫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4.恶意串通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7.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行为; 3.可变更可撤消民事法律行为(新合同法)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3.因欺诈、胁迫而使他人违背真实意思而为的行为; 6 .因乘人之危而.为的行为; 注意:(1)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中,各方当事人均享有 撤消权;在因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中,撤消权依法只 归受损害一方享有; (2)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消;请求撤消的, 则可根据实际依法变更或撤消; (3)撤消权可因除斥期间届满和当事人放弃而消灭。 三.代理 1.不能代理的情形 (1)具有人身性质的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2)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由特定人亲自为之的如:预约撰稿、演出、 授课\讲演、特定的技术转让合同等;

<三>《重点难点分析》 ……待续……

TOP

[原创][转帖]成功=苦干+巧干!苦干=时间,巧干=效率.效率=如下方法……

成功=苦干+巧干!苦干=时间,巧干=效率.效率=如下方法…… 一.励志篇 为法硕奋斗的朋友们: 你们好!2005年考研人数激增至百万,法硕报考突破5万大关,约占5%,录取比例在10:1,竞争之激烈可见一斑!本人参加了05年法硕联考,有幸被人大录取,但法硕考试之悲壮、惨烈的程度仍令我记忆尤新,我相信所有经历过的人都能够深切地感受到!但是,我想告诉06届甚至是07届学弟学妹的是,虽然很难,甚至有些可怕,但从我们选择法硕那天起,我们就选择了梦想,选择了奋斗,选择了挑战自我!我们心甘情愿地放弃悠闲的生活,我们愿意付出时间、精力和汗水,甚至不惜牺牲爱情,因为这是我们的选择,是我们的信念,我们为此苦苦拼搏,无怨无悔! 为了考研,我们背负了太大的压力,包括经济压力。课本、指南、资料、辅导班等等,不下4000元的投入让我们觉得沉重、无奈而心酸,但是我们从没犹豫过,因为我们清楚地知道,今天的付出是为搏得明天辉煌的成功!再大的代价我们也愿意付出,因为它值! 朋友,作为已经走过来的法硕战友,我真诚地建议您,在这4000元的投资中留下100元给一本叫做《考点汇编口诀》的小册子,请相信,您的小小的付出将收获远远超出100元的回报,它的价值绝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如果你打算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优化思维方式,取得法硕联考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的最后胜利,那么,请不要犹豫,拿起这件强有力的兵器吧!信息时代,谁掌握了先机,谁就把握了成功,早一天拥有,多一份胜算,迟疑者最终将被淘汰出局!欢迎有意者与我联系,我将真诚地帮助您!TEL:13141217724;QQ:493836288;E-MAIL:domq@sohu.com 注:方法就是方法,不等于努力本身,那些不愿付出一点汗水,仅认为靠一本《考点汇编口诀版》即可轻松摘取胜利果实的同学,这本书不适合你,或者说考研本身就不适合你!这本书不是为你准备的!

二.解析篇 我们都知道,备考法硕有以下几点困难:1)量大。2)知识点繁杂,知识点多而散,缺乏系统性。3)容易遗忘,文科性质的东西反复记忆仍然容易遗忘,对一些理科转考法硕的同学更是如此(本人深有感触)。4)即使能记住,类似知识点易混淆。5)时间紧迫。法硕竞争日益激烈,而一般情况下准备时间不到一年,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掌握知识点是每位同学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人可以为大家提供的这种记忆方法,帮您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堆积如山的知识点中提炼出精髓,将杂乱无章的知识点理清脉络,将容易混淆的地方彻底加以区分!通过系统的记忆使您轻松牢记知识点,形成条件反射。这种方法就是“口诀记忆法”!先举个例子,《刑法》中的从轻处罚情节,一是多,二是散,三是易混淆,反复记忆仍觉模糊,做题时一半靠印象,另一半就靠瞎蒙了。那么有没有谁可以自信地说,我记得一条不少一条不错,绝不混淆?我可以!只需一套口诀,即可轻松攻破难关!如下: 可从轻、减轻处罚 未病叫自立——未遂;精神病人;教唆未遂; 自首;立功 应从轻、减轻处罚 4、8应从减——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 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聋哑盲预备——又聋又哑的人;盲人;预备犯 应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从应从减免——从犯 可减轻、免除处罚 外公戒贪行——在外国已受处罚;重大立功;介绍贿赂;贪污;行贿 应减轻、免除处罚 防弊从自重——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又立功 可免除处罚 自轻毒可免——自首又较轻微的;种植毒品 可免于刑事处罚 轻微可免刑——情节轻微 应减轻处罚 有害中止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应免除处罚 无害中止免——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再如法理学中的免责条件:布什自宫,有人协助! 布——不——不诉免责; 什——时——时效免责; 自宫——自、功——自首、立功免责; 有——有效补救免责; 人——人道主义免责; 协——协议免责; 助——自助免责 类似这样的口诀我还有很多,如太平天国的刑罚种类:父母死,五盏灯。我将这些口诀编成了这本小册子——《考点汇编口诀》,包括刑法、民法、法理学、宪法学和法制史5个部分,基本上覆盖了所有重要知识地点,将这些知识点都掌握,专业课可以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了。如果有需要的可以和我联系,我将真诚地帮助您!TEL:13141217724;QQ:493836288;E-MAIL:domq@sohu.com 口诀记忆法有如下优点:(1)在理解的基础上对繁杂的书本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理清其脉络,在大脑中形成清晰的框架结构,富于条理性。 (2)面对大量的知识信息,提取其精髓,用一句话或一个字概括其含义,再由少到多,由简到繁,逐步展开,联想记忆,轻松自如,事半功倍! (3)口诀幽默诙谐,简单易记,让你在捧腹之余轻松牢记知识点,想忘记都难! (4)最重要的是,你学会了一种学习方法,当你遇到新的知识点时,可以自己编口诀,这就需要先对知识点进行深入地理解,提取其核心词语(KEY WORDS),对这些字词从新推敲、组织,使其具有另一个独立的意思。在这个过程中,你已将知识点牢牢地记下了,以后只要稍稍提醒便能迅速地联想起来。在经过几次记忆、忘记、再记忆的循环,便能达到一种条件反射的境界,妙不可言! 三.解惑篇  有人问我:“像我这样的能考上法硕吗?”“你有什么特别的技巧吗?”我告诉他们,只要你努力,再加上适当的方法,明年你一定可以的!!我就坚信一句话: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契而不舍,金石可镂!!其实我也没有什么特别技巧,就是努力加方法吧,我觉得我说的这个口诀记忆法真的是很好,能把他推广给大家确实对学习能有很大帮助,和我一起考法硕的还有三人,我向他们建议了口诀记忆法之后,他们一人352上了人大,另一个338上了南师大,还有一个328上了安大。我希望你能试试。   TEL:13141217724;QQ:493836288;E-MAIL:domq@sohu.com

四.例解篇 资料名称:1)《考点汇编口诀》 2)《精要知识点串讲》 《考点汇编口诀》和《精要知识点串讲》是我们根据自己的笔记、辅导班的笔记、对做过的习题的总结自己编写的两本资料,共105页,6万多字,是我们自己知识和经验的总结,经过实践的检验。我们共4个人参加联考,有两人被人大录取、一人为南师大,另一人安大。下面分别是《考点汇编口诀》和《精要知识点串讲》的部分内容,帖出来 给大家先参考一下,如果觉得对自己有帮助,欢迎和我们再联系 。 TEL:13141217724;QQ:493836288;E-MAIL:domq@sohu.com

<一>《考点汇编口诀》部分内容: 8.正当防卫构成要件 (其实象县官) 其——起——起因条件:必须存在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时——时间——时间条件:必须于侵害正在进行时 象——对象——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县——限——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官——观——主观条件: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 9.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的情况 (不过当正合鄙意) 不——不作为——对不作为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过——过失——对过失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当——过当——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正——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合——合法行为——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鄙——避——紧急避险——对紧急避险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意——意外事件——对意外事件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15.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及区别 (目前责任,愿先主兑现) 1)相同点 目——目的相同:都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前——前提相同: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 责任——责任相同:过当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2)不同点 愿——源——危害来源不同:前者危害源于人的不法侵害,后者则不尽然 先——限——限制条件不同:前者出于必要,后者迫不得已 主——主体——主体限定不同: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兑——对——对象不同:前者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后者针对第三人合法权益 现——限——限度不同:后者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害,前者不

法 理 学 第1章 法律的起源与演进 1.西方封建制法的主要形式 (叫罗锅关城) 叫——教——教会法 罗——罗马法 锅——国——国王的赦令 关——惯——地方习惯法 城——城市的商法 2.英美法系的特点 (保程普[者],系判官[也]) 保——保守性——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和“向后看”的思维习惯 程——程序——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 普——普通法——以英国为中心,以普通法为基础 系——系统性——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 判——判例法——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官——法官——在法律的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的作用

<二>《精要知识点串讲》部分内容: 一.民法概述和主体制度 2.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继承法律关系是财产法律关系,同时属于绝对法律关系; (2)荣誉权属于人格权,而非身份权; (3)身份权包括:配偶权、监护权、探视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发明权、 发现权、发表权, (4)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5)物权、债券、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形成的都是财产法律关系; (6)形成权包括:撤消权、抵消权、解除权、介入权; 二.民事法律行为 1.分类: (1)单方:撤消、催告、抵消、追认、解除、介入、立遗嘱、委托授权 放弃继承、遗赠; 双方:买卖、委托、居间、承揽、赠与…… (2)单务:赠与、储蓄、遗赠、悬赏广告、储蓄; 双务:行纪、仓储、买卖…… (3)诺成:租赁、赠与、保险…… 实践:定金、保管、质押、自然人借贷; 注意:①有偿否与单、双务没有必然联系,如储蓄是单务,却有偿; 但无偿必单务; ②赠与已被认定为诺成,同样,银行借贷为诺成,而自然人借贷却是 实践性; 2.无效民事行为(新合同法)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民事行为; 2.因欺诈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3.因胁迫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4.恶意串通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7.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行为; 3.可变更可撤消民事法律行为(新合同法)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3.因欺诈、胁迫而使他人违背真实意思而为的行为; 6 .因乘人之危而.为的行为; 注意:(1)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中,各方当事人均享有 撤消权;在因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中,撤消权依法只 归受损害一方享有; (2)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消;请求撤消的, 则可根据实际依法变更或撤消; (3)撤消权可因除斥期间届满和当事人放弃而消灭。 三.代理 1.不能代理的情形 (1)具有人身性质的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2)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由特定人亲自为之的如:预约撰稿、演出、 授课\讲演、特定的技术转让合同等;

<三>《重点难点分析》 ……待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5 19:25:14编辑过]

TOP

成功=苦干+巧干!苦干=时间,巧干=效率.效率=如下方法…… 一.励志篇 为法硕奋斗的朋友们: 你们好!2005年考研人数激增至百万,法硕报考突破5万大关,约占5%,录取比例在10:1,竞争之激烈可见一斑!本人参加了05年法硕联考,有幸被人大录取,但法硕考试之悲壮、惨烈的程度仍令我记忆尤新,我相信所有经历过的人都能够深切地感受到!但是,我想告诉06届甚至是07届学弟学妹的是,虽然很难,甚至有些可怕,但从我们选择法硕那天起,我们就选择了梦想,选择了奋斗,选择了挑战自我!我们心甘情愿地放弃悠闲的生活,我们愿意付出时间、精力和汗水,甚至不惜牺牲爱情,因为这是我们的选择,是我们的信念,我们为此苦苦拼搏,无怨无悔! 为了考研,我们背负了太大的压力,包括经济压力。课本、指南、资料、辅导班等等,不下4000元的投入让我们觉得沉重、无奈而心酸,但是我们从没犹豫过,因为我们清楚地知道,今天的付出是为搏得明天辉煌的成功!再大的代价我们也愿意付出,因为它值! 朋友,作为已经走过来的法硕战友,我真诚地建议您,在这4000元的投资中留下100元给一本叫做《考点汇编口诀》的小册子,请相信,您的小小的付出将收获远远超出100元的回报,它的价值绝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如果你打算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优化思维方式,取得法硕联考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的最后胜利,那么,请不要犹豫,拿起这件强有力的兵器吧!信息时代,谁掌握了先机,谁就把握了成功,早一天拥有,多一份胜算,迟疑者最终将被淘汰出局!欢迎有意者与我联系,我将真诚地帮助您!TEL:13141217724;QQ:493836288;E-MAIL:domq@sohu.com 注:方法就是方法,不等于努力本身,那些不愿付出一点汗水,仅认为靠一本《考点汇编口诀版》即可轻松摘取胜利果实的同学,这本书不适合你,或者说考研本身就不适合你!这本书不是为你准备的!

二.解析篇 我们都知道,备考法硕有以下几点困难:1)量大。2)知识点繁杂,知识点多而散,缺乏系统性。3)容易遗忘,文科性质的东西反复记忆仍然容易遗忘,对一些理科转考法硕的同学更是如此(本人深有感触)。4)即使能记住,类似知识点易混淆。5)时间紧迫。法硕竞争日益激烈,而一般情况下准备时间不到一年,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掌握知识点是每位同学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人可以为大家提供的这种记忆方法,帮您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堆积如山的知识点中提炼出精髓,将杂乱无章的知识点理清脉络,将容易混淆的地方彻底加以区分!通过系统的记忆使您轻松牢记知识点,形成条件反射。这种方法就是“口诀记忆法”!先举个例子,《刑法》中的从轻处罚情节,一是多,二是散,三是易混淆,反复记忆仍觉模糊,做题时一半靠印象,另一半就靠瞎蒙了。那么有没有谁可以自信地说,我记得一条不少一条不错,绝不混淆?我可以!只需一套口诀,即可轻松攻破难关!如下: 可从轻、减轻处罚 未病叫自立——未遂;精神病人;教唆未遂; 自首;立功 应从轻、减轻处罚 4、8应从减——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 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聋哑盲预备——又聋又哑的人;盲人;预备犯 应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从应从减免——从犯 可减轻、免除处罚 外公戒贪行——在外国已受处罚;重大立功;介绍贿赂;贪污;行贿 应减轻、免除处罚 防弊从自重——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又立功 可免除处罚 自轻毒可免——自首又较轻微的;种植毒品 可免于刑事处罚 轻微可免刑——情节轻微 应减轻处罚 有害中止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应免除处罚 无害中止免——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再如法理学中的免责条件:布什自宫,有人协助! 布——不——不诉免责; 什——时——时效免责; 自宫——自、功——自首、立功免责; 有——有效补救免责; 人——人道主义免责; 协——协议免责; 助——自助免责 类似这样的口诀我还有很多,如太平天国的刑罚种类:父母死,五盏灯。我将这些口诀编成了这本小册子——《考点汇编口诀》,包括刑法、民法、法理学、宪法学和法制史5个部分,基本上覆盖了所有重要知识地点,将这些知识点都掌握,专业课可以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了。如果有需要的可以和我联系,我将真诚地帮助您!TEL:13141217724;QQ:493836288;E-MAIL:domq@sohu.com 口诀记忆法有如下优点:(1)在理解的基础上对繁杂的书本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理清其脉络,在大脑中形成清晰的框架结构,富于条理性。 (2)面对大量的知识信息,提取其精髓,用一句话或一个字概括其含义,再由少到多,由简到繁,逐步展开,联想记忆,轻松自如,事半功倍! (3)口诀幽默诙谐,简单易记,让你在捧腹之余轻松牢记知识点,想忘记都难! (4)最重要的是,你学会了一种学习方法,当你遇到新的知识点时,可以自己编口诀,这就需要先对知识点进行深入地理解,提取其核心词语(KEY WORDS),对这些字词从新推敲、组织,使其具有另一个独立的意思。在这个过程中,你已将知识点牢牢地记下了,以后只要稍稍提醒便能迅速地联想起来。在经过几次记忆、忘记、再记忆的循环,便能达到一种条件反射的境界,妙不可言! 三.解惑篇  有人问我:“像我这样的能考上法硕吗?”“你有什么特别的技巧吗?”我告诉他们,只要你努力,再加上适当的方法,明年你一定可以的!!我就坚信一句话: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契而不舍,金石可镂!!其实我也没有什么特别技巧,就是努力加方法吧,我觉得我说的这个口诀记忆法真的是很好,能把他推广给大家确实对学习能有很大帮助,和我一起考法硕的还有三人,我向他们建议了口诀记忆法之后,他们一人352上了人大,另一个338上了南师大,还有一个328上了安大。我希望你能试试。   TEL:13141217724;QQ:493836288;E-MAIL:domq@sohu.com

四.例解篇 资料名称:1)《考点汇编口诀》 2)《精要知识点串讲》 《考点汇编口诀》和《精要知识点串讲》是我们根据自己的笔记、辅导班的笔记、对做过的习题的总结自己编写的两本资料,共105页,6万多字,是我们自己知识和经验的总结,经过实践的检验。我们共4个人参加联考,有两人被人大录取、一人为南师大,另一人安大。下面分别是《考点汇编口诀》和《精要知识点串讲》的部分内容,帖出来 给大家先参考一下,如果觉得对自己有帮助,欢迎和我们再联系 。 联系方式:TEL:13141217724;QQ:493836288;E-MAIL:domq@sohu.com

<一>《考点汇编口诀》部分内容: 8.正当防卫构成要件 (其实象县官) 其——起——起因条件:必须存在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时——时间——时间条件:必须于侵害正在进行时 象——对象——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县——限——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官——观——主观条件: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 9.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的情况 (不过当正合鄙意) 不——不作为——对不作为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过——过失——对过失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当——过当——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正——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合——合法行为——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鄙——避——紧急避险——对紧急避险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意——意外事件——对意外事件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15.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及区别 (目前责任,愿先主兑现) 1)相同点 目——目的相同:都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前——前提相同: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 责任——责任相同:过当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2)不同点 愿——源——危害来源不同:前者危害源于人的不法侵害,后者则不尽然 先——限——限制条件不同:前者出于必要,后者迫不得已 主——主体——主体限定不同: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兑——对——对象不同:前者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后者针对第三人合法权益 现——限——限度不同:后者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害,前者不

法 理 学 第1章 法律的起源与演进 1.西方封建制法的主要形式 (叫罗锅关城) 叫——教——教会法 罗——罗马法 锅——国——国王的赦令 关——惯——地方习惯法 城——城市的商法 2.英美法系的特点 (保程普[者],系判官[也]) 保——保守性——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和“向后看”的思维习惯 程——程序——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 普——普通法——以英国为中心,以普通法为基础 系——系统性——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 判——判例法——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官——法官——在法律的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的作用

<二>《精要知识点串讲》部分内容: 一.民法概述和主体制度 2.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继承法律关系是财产法律关系,同时属于绝对法律关系; (2)荣誉权属于人格权,而非身份权; (3)身份权包括:配偶权、监护权、探视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发明权、 发现权、发表权, (4)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5)物权、债券、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形成的都是财产法律关系; (6)形成权包括:撤消权、抵消权、解除权、介入权; 二.民事法律行为 1.分类: (1)单方:撤消、催告、抵消、追认、解除、介入、立遗嘱、委托授权 放弃继承、遗赠; 双方:买卖、委托、居间、承揽、赠与…… (2)单务:赠与、储蓄、遗赠、悬赏广告、储蓄; 双务:行纪、仓储、买卖…… (3)诺成:租赁、赠与、保险…… 实践:定金、保管、质押、自然人借贷; 注意:①有偿否与单、双务没有必然联系,如储蓄是单务,却有偿; 但无偿必单务; ②赠与已被认定为诺成,同样,银行借贷为诺成,而自然人借贷却是 实践性; 2.无效民事行为(新合同法)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民事行为; 2.因欺诈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3.因胁迫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4.恶意串通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7.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行为; 3.可变更可撤消民事法律行为(新合同法)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3.因欺诈、胁迫而使他人违背真实意思而为的行为; 6 .因乘人之危而.为的行为; 注意:(1)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中,各方当事人均享有 撤消权;在因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中,撤消权依法只 归受损害一方享有; (2)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消;请求撤消的, 则可根据实际依法变更或撤消; (3)撤消权可因除斥期间届满和当事人放弃而消灭。 三.代理 1.不能代理的情形 (1)具有人身性质的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2)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由特定人亲自为之的如:预约撰稿、演出、 授课\讲演、特定的技术转让合同等;

<三>《重点难点分析》 ……待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5 19:34:53编辑过]

TOP

考上人大后,我为曾立下汗马功劳的一套自己的资料发愁,扔掉觉得是暴殄天物,毕竟这是自己心血的结晶,个中滋味只有自己能够体会,也只有自己明白它的价值,现在希望能把它在网上出售,转让给后来的有缘人,并希望我们能携手并肩成为好朋友,分享我的经验,给你信心,和你们一起经历法硕道路上的风风雨雨
联系电话:13966035450
QQ:12515816

[em07][em01]

TOP

本人有(全新)04年法硕课程磁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讲解精细,每盒磁带时间为1小时,包括:

刑法(18)陈鹏展(中国人民大学)

法制史(12)高浣月(中国政法大学)

宪法学(12)甘超英(北京大学)

法理学(12)朱力宇(中国人民大学)

五折出售,如购买以上课程,赠送:

04年民法(18)

05年刑法(14)

05年法理(10)(需网络下载,为购书赠送的网络课程).

[em01]

TOP

为了答谢广大研友对法硕工作室http://span.home.sunbo.net的关心和支持,特将最新上架的06四联法硕基础班资料以20元的低价销售 ,(只限网络传输)。另欢迎大家预定本站的其他06资料,现在享受8折优惠(预定价的基础上),本站将 继续本着诚信为本,信誉第一的精神服务好06的广大考生。

2006法硕资料预定详单 编号 名称 所属系列 正常单价 限时预订价格 (2005.7.10-2005.8.27) A01 06科教园基础班(预售) A系列 180 120 A02 06常青藤基础班(预售) A系列 180 120 A03 06北大燕园基础班(预售)A系列 180 120 A04 06四联基础班(预售) A系列 20 20(只限网络传输) B01 06常青藤国庆串讲班(预售)B系列 140 90 B02 06四联国庆精讲班(预售) B系列 140 90 B03 06常青藤暑期案例强化(预售)B系列 140 90 B04 06四联暑期主观班(预售) B系列 140 90 注 购买B系列任一课程均获赠06科教园特训班相关资料(预售,此资料不单卖) C01 06科教园串讲班(预售)C系列 120 80 C02 06常青藤串讲班(预售)C系列 120 80 C03 06四联串讲班(预售) C系列 120 80 C04 06四联主观押题班(预售)C系列 120 100

d01 新东方考研英语2006(强化班) 50 80 d02 新东方考研英语2006(基础班) 30 50 d03 新东方考研英语2006(冲刺班) 30 50

e01 新东方考研政治2006(强化班) 50 80 e02 新东方考研政治2006(基础班) 30 50 e03 新东方考研政治2006(冲刺班) 30 50 e04 新东方考研政治2006(点睛班) 30 50 注 购买C系列任一课程均获赠06科教园主观押题班相关资料(预售,此资料不单卖) 您同时可以查看我们的留言板:http://bb.iifree.com/index.asp?user=nanlang 另有大量研究生基础课,专业课课程,适合第一轮复习使用 QQ:105609612 EMAIL:nanlang2002@163.com 短信:13456141357

TOP

考上人大后,我为曾立下汗马功劳的一套自己的资料发愁,扔掉觉得是暴殄天物,毕竟这是自己心血的结晶,个中滋味只有自己能够体会,也只有自己明白它的价值,现在希望能把它在网上出售,转让给后来的有缘人,并希望我们能携手并肩成为好朋友,分享我的经验,给你信心,和你们一起经历法硕道路上的风风雨雨
联系电话:13966035450
QQ:12515816

TOP

法硕辅导班笔记

1、《法律硕士专业课笔记大全》(法理、宪法、法制史、刑法、民法)

专业课辅导班光盘资料(北京燕园和科教园辅导班老师讲课录音,有此录音可以不再报辅导班了。共六张mp3格式,可放在mp3里或电脑上听)

1、基础班辅导光盘 3张)

2、主观题强化班辅导光盘 1张)

3、冲刺班辅导光盘 1张)

4、案例强化班辅导光盘 1张)

讲课录音mp3可以在网上通过qq试听,需要试听的随时发送短信到我手机联系上网,(我的手机:13755017043)非诚勿扰。

我的电子信箱:tom1840@sina.com

我的 QQ 462106502(加我时请说明来意)

祝你学习进步,美梦成真!!

TOP

40元传2006年最新四联暑假主观题语音资料! 需要请联系QQ:105609612 可以先索取试听,信誉第一。非诚勿扰,谢谢!! 附:2006年四联法硕主观1班课程表及师资 授课老师

刑法:李方晓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人大版《全国法律硕士专

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第六版)》刑法学编写人之一。多年法硕考前辅导经验,广受学员好

评,被誉为法硕刑法辅导第一人。

民法:付翠英 人大版《200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2006年法律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大串讲》民法学部分编写人。她的辅导针对性强,对考生民法应试能

力的提高有独特的效果,深受广大法硕考生的推崇。

法理:刘金国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理学专家,历年大纲编委,授课条理清晰,多年考前辅导

经验,广受学员好评。

宪法:刘志刚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多年法律硕士辅导经验,获得学生一致好评。

法史:郭成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第六版)》法

制史部分编写人。 在法硕法制史辅导领域享有很高声誉,教学经验丰富,精准地把握法制史命题的规

律,深受考生的称赞。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