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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由 白鹤UIR 于 2008-5-8 09:35 解除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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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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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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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请进!!北约布鲁塞尔条约的双轨政策

北约布鲁塞尔条约的双轨政策的内容和目的是什么?

"美苏中导谈判中的零和方案"是??高手帮忙看看!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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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轨政策其实就是1979年北约外长与国防部长会议通过的“双重决议”,主要是要求美国面对苏联在欧洲的中程导弹优势采取谈判、部署的决定。“零点方案”是美国与苏联关于导弹问题谈判时,美国认为他在西欧没有部署中程导弹:等于零;苏联应该撤除在欧洲的类似武器:回到零 ※ 来源: bbs.okhere.net 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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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的眼泪

欧盟双轨制对外政策的运作和管理

顾百忠

1992年2月7日,欧共体12个成员国的政府全权代表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签署了<<欧州联盟条约>>(下称<<马约>>),将欧共体单一的法律框架修改为欧盟三大支柱的结构。 也就是说,除了保持欧共体作为欧盟的基本第一支柱外,将传统上较难形成一致的成员国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FSP)列为欧盟的第二支柱,将成员国之间司法与内务合作( Home affairs and Justice cooperation)列为欧盟的第三支柱。 欧共体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缓慢而痛苦的过程,这个过程导致了欧盟目前对外政策必须奉行的双轨制, 即奉行一种既承认欧共体超越国家的权力,又尊重成员国政府之间合作之基础上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这一结果是欧盟成员国不愿将其对外政策权完全交给欧共体所至。 因此,欧盟就不得不寻找办法,在其双轨之间架起桥梁,保持其外交与安全政策在国际舞台上的协调和有效。可以预计,在欧盟致力于其统一对外政策的过程中,在对外关系中各居权限的原欧共体机构和CFSP的合作和摩擦,也就是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之间有关权力的分配和协调实施,将成为欧盟对外政策一致和连贯的关键。 新修改的,并已于1999年5月1日起生效的欧盟阿姆斯特丹条约(下称<<阿约>>),重申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之必要性,强调在双轨制基础上的协作和协调。 本文将回顾这种双轨制的发展过程,分析其不足之处和实施的可能性。

一、 概述

谋求欧盟对外政策的一致,实际上是要求将成员国国家主权的核心部分欧州化。 长期以来欧盟成员国对此持有矛盾心理。一方面,成员国普遍意识到联合一致,采取共同对外政策,应付国际挑战之必要性; 另一方面,成员国又不愿将其主权的核心部分,按欧共体模式,拱手出让。因此,对外政策一体化的过程是强调欧州化的向心力与强调国家主权的离心力之间斗争的过程,在各发展阶段, 形成复杂的斗争又妥协的局面。 早在70年代,对外政策被称为“高级政治”(high politics),只允许在欧州政治委员会(EPC) 的框架下,通过政府间的协商,进行松散性的合作。成员国一般将其对外政策,严格区分于被称为“低级政治”(low politics)的欧州经济共同体的合作。整个70年代,“高级政治”与“低级政治”之分,导致欧州对外政策结构的双轨制,形成两套机构和程序。但是这种双轨制不适应国际上复杂的,独立的结构制度,成员国普遍感到,为适应其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欧州对外政策中的政治和经济成分必须互相作用,并协调一致。 在以后的年代里, 由于欧州无法在国际舞台上起到应有的作用,刺激了进一步改革欧州对外政策合作和改善欧共体与欧州政治委员会之间关系的愿望。 1973年7月,成员国首脑会议通过的哥本哈根报告指出,“与欧共体保持永久的建设性对话应成为各级政治委员会的例行公事”。该报告要求政治委员会了解欧共体共同政策的实施和结果, 并就影响欧共体活动的事项与欧共体保持密切联系。 1981年伦敦报告进一步发展了政治委员会机制, 明确要求欧共体部长理事会主席负责在成员国外交部长会议上协调欧共体与政治委员会的关系,从而将欧共体与政治委员会进一步联系在一起。 而且允许欧共体委员会与政治委员会各级保持联系。1983年6月在斯图加特欧共体理事会上通过的<<关于欧州联盟的神圣宣言>>,( the Solemn Declaration on European Union) 则进一步要求,“欧共体部长理事会保证欧 共体与政治委员会保持行动一致”。 由于 欧共体部长理事会可以处理政治委员会权力范围内的事宜,因此大大提高了欧共体对外活动的效力。 1986年的<<单一欧州法令>>(The Single European Act〕 在法律上承认了这种双轨制,强调欧共体的对外政策与政治委员会达成一致的的重要性,并授权欧共体部长理事会主席和 欧共体委员会负责协调政策的一致性。单一欧洲法令不但促使政治委员会与欧共体委员会全面合作,还要求政治委员会与欧州议会保持联系。 可以这么认为,<<单一欧州法令>>进一步促进了政治委员会与欧共体的合作和协调,而同时没有混淆它们在欧州对外政策机制中各自的作用和权力,继续将欧共体与政治委员会在共同对外政策方面的合作置于一种合同基础上的配合。实践证明,该法远不足以成为解决欧共体经济权力与政治委员会政治权力在欧州对外事务中产生的分歧和摩擦的法律渊源。<<单一欧州法令>>要求在对外政策上的一致当时还只能是一种期望,而不是政治现实。 冷战结束,苏联解体,海湾战争和前南斯拉夫内战以后,国际政治形势和力量对比发生很大变化。欧共体成员国通过签署1992年的<<马约>>,建立了欧盟下第二支柱,即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FSP),基本上取代了欧州政治委员会的职能。 尽管这确实反映了欧共体成员国在这方面继续努力的决心,但所谓“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内容与<<单一欧州法令>>的有关规定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事实上, CFSP继续保持政府之间合作的基本模式,形成欧共体和CFSP两个单独的实体,在同一法律框架下运作,以致欧共体的所谓超国家权力与CFSP坚持政府合作模式之间的摩擦和斗争,继续以相同或不同的方式,在相同或不同的层面进行。

二、 双轨制的性质,发展过程和结构

欧州对外政策的性质。从欧洲对外政策的演变,特别是在形成政治委员会和CFSP的过程中,人们看到欧州派和国家控制派之间斗争的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在70年代,成员国普遍要求国家控制所谓对外事务中的“高级政治” 使得共同对外政策,只能保持松散型的政府之间的合作的模式。 随着欧共体领域发展的进一步深入和外部国际形势的发展,使得成员国对外政策合作越来越强调欧州化,导致强调政治委员会、CESP与超国家权力的欧共体的联合。但是人们也看到,尽管成员国的对外政策日趋欧州化,由于对外政策作为国家主权之敏感部分,成员国始终不愿由完全超越国家控制的力量,来全权统一制定和实施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因此,欧州对外政策统一的进程,依然停留在欧州派与国家控制派的妥协之中,或者说成员国之间的这种妥协,在很长时期内,还将是有效合作和共同政策的基础。CFSP的性质和程序既不像严格意义上的国家之间的合作,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同政策,实际上已发展成第三种模式。这种欧州式的妥协,尽管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理论和模式,却已被欧州对外政策的现状所接受,并可能发展为有效的政治模式。阿姆斯特丹条约有关CFSP的规定是这种演变过程中的又一个台阶,但毫无疑问,它不会是最后的台阶,演变还将继续。 对双轨制的有效管理。在当今极其复杂各具特色的国际制度中,将对外经济关系与对外政治关系分离的做法,在很多情况下,完全是人为的。在成员国不愿将CFSP程序并入欧共体程序的前提之下,为了使这种双轨制的结构在国际上得到认可,欧盟需要协调其对外经济政策和政治政策的连贯性。 连贯”并不是简单的避免在不同领域对外活动中的政策冲突,也不仅是努力克服分歧,更重要的是各机构应学会在各自权力范围内管理好有关对外政策的事务,同时要协调处理好与其他权力机构的关系。因此,双轨制管理,也就是在设法弥补其本身的缺陷,而同时又不摒弃这种制度的法律渊源。这种管理的微妙之处在于,将CFPS对外政策的实体内容与欧共体的实体规定合并,同时保持两者对外政策程序上的独立。 <<马约>> 以CFSP取代了原政治委员会,但并没有在欧盟内建立类似于欧共体结构的对外政策机构。共同外交政策在性质和程序上始终保持政府间合作的形式。为了保证对外政策的连贯,欧盟条约制定了有关各机构联系的规定。 而根据条约建立的单一机构框架,正是为了协调对外政策的连贯性。 <<马约>>生效以后,在单一机构的框架下,各机构必须确定自己的作用和权限范围。 但在实施其权力时,对“保持连贯”意义的不同解释导致欧盟内部机构之间的冲突与争论。根据共同体派(communitarian interpretation)的解释, CFSP既然作为对欧共体的补充,而应该接受欧共体的影响,因此,强调欧共体委员会在CFSP内的作用。政府合作派(intergovernmental interpretation) 对连贯的解释强调CFSP包括所有对外安全政策, 因此有权预先决定这些政策在欧共体领域的实施,CFSP所作的决定对欧盟委员会应有约束力。 而分离派(divergent interpretation)对保持连贯性的解释往往导致各机构间联系的中断,或片面强调某一机构的权力,甚至达到滥用权力的地步。因此,欧盟自成立起,就其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在强调协调和连贯重要性的同时,也面临各机构之间的争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寻找新的方法,在双轨之间架起桥梁,提供对”连贯性“解释的指导意见,形成一个欧盟对外政策的全面概念。这一任务自然落到欧盟<<阿姆斯特丹条约>>。

三、 阿姆斯特丹条约:在双轨之间架起桥梁

在敏感的外交与安全政策领域,有时一个小小的动作,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CFSP的法律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因此,<<阿约>>要求欧盟确定CFSP的范围。 而在1992年欧盟成立之初,为了重申该领域政府间合作的性质,英国曾一再强调应由“欧盟与成员国一起”确定CFSP的范围。就这一点而言,欧州派试乎是向前迈进了一步。但<<阿约>>并没有制定连贯的统一对外政策战略, 欧盟对外政策的目标依然保持着第一和第二支柱领域的区别, 因此导致CFSP和欧共体在目标,程序,以及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并列和重复。例如,就发展民主,实行法治,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目标而言,在欧盟条约和欧共体条约中都有明确规定。 在实践中,如果某一受约于国际协定的国家被认为违背尊重人权基本原则,中止协定的决定应根据CFSP程序作出,还是根据欧共体有关程序作出,就会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显然不同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至少两个主体和两套决策程序作出的决定会影响欧盟对外政策的连贯性。事实上,这个问题已严重影响欧共体对中东国家一些项目的结论,至今还悬而未决(注)。 CFSP的资金来源,这是一个最易引起争论的问题。 由于大多数成员国公共预算有限,迫使CFSP的资金基本上依靠欧共体的预算。也就是说,政府间决定的措施,要根据欧共体的预算规则得到资金,这就使得欧盟委员会和欧盟议会,在CFSP的资金预算决策方面能产生较大的影响。特别是在一些程序问题上,欧盟部长理事会,委员会和议会之间,常常产生分歧。例如,有关行政开支的定义,长期以来颇有争议。 根据1970年4月22日签订的一个君子协定,理事会和议会各自放弃对对方行政开支的控制权。 但后来这一协定一度被理事会用来摆脱议会对CFSP经费控制的工具,以致将各种经费都预算成行政经费。 因此,议会对此很不满意。经过一系列的争议,包括威胁终止该君子协定等,目前议会至少能迫使理事会在制定行政经费预算时有所收敛。就欧共体预算内的CFSP开支而言,为了保持其行动的自由,理事会一直主张将CFSP的开支作为欧共体内预算,转在委员会的对外开支上(external Community expenditure)。这种做法,使得理事会有可能说服委员会,从而可将权力范围内的其他金融工具划到CFSP下,达到回避经议会同意的程序。而议会则坚持为CFSP的开支制定一个独立的预算,由于CFSP开支的非强制性性(non-obligatory)性质,这一做法可保证议会在批准必要的资金转划过程中的最好决定权。 <<阿约>>在解决CFSP的资金问题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根据<<阿约>> 28条规定,欧盟CFSP的运作开支从欧共体预算中支付,但通过预算程序保护和扩大了议会的影响。 因为CFSP运作资金依然被当作是非强制性的,因此议会根据有关的预算程序,具有最后发言权。根据条约,议会的这一权力限制在对CFSP年度预算的审查,取消了以往每一联合行动预算都要议会通过的做法。为了保证年度预算的通过和落实,在理事会,议会和委员会之间就必须达成了一项协议,即在理事会和议会之间实施协商程序,并且设立灵活的机制,迅速应付处理有关资金的问题。目前已达成了有关协议,该项协议还就CFSP的资金问题,在协商议会和向议会提供信息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虽然这一内部机构之间的协议并没有解决理事会和委员会在实施联合行动中由于重叠的责任引起的冲突,因为就使用欧共体预算经费的联合行动,欧盟条约授权部长理事会主席负责联合行动的实施,而欧共体条约则规定委员会应该负责实施由欧共体预算的行动。 但是根据<<阿约>>14条 (4)的规定,理事会可以要求委员会就实施某一联合行动递交建议,作为指导纲领,加强理事会在CFSP实施中的作用,缓和因责任重叠可能带来的冲突。应该肯定,<<阿约>>有关CFSP资金的规定,大大减少了机构之间潜在的在预算程序上的冲突,在CFSP领域内最易引起争论和最犹豫不决的问题上,奠定了解决和运作的基础。 阿约的目标是清楚的,为了满足政治上的需要,欧盟必须克服理论上的争论,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道路,这样就可能大大改善对外政策上的不连贯状态。 CFSP的计划。实行对外政策的双轨制要求有一个长远的计划,来联合协调欧共体与CFSP各自的能力,发展合作的欧盟对外政策。成员国对此早有共识,但对计划具体的形式和实际作用历来有不同意见。例如,到底应该由一个计划分析小组来统一制定一个共同的,连贯的欧盟对外政策,还是依然停留在成员国政府之间的协商,达成无强制性约束力的合作形式,长期以来没有明确结论。<<阿约>>设立的政策计划与预先警告小组(Policy Planning and Early Warning Unit,PPEWU)是这两种意见妥协的产物。就目前的情况来判断,该小组就欧盟对外政策的连贯性的计划能力还是不确定的。 初看起来,该小组的成员来于理事会秘书长(Secretariat General), 委员会和成员国,应具备计划与协调行动的能力。但实际上,该小组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员国和欧盟各机构对该小组的态度,特别是委员会的参与意识。 成员国和委员会向该小组派出多少人,派出什么级别的官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该组的权威性和实际能力。事实上,为了防止该小组在CFSP领域发展成一个独立的有影响的角色,一些成员国赞成向其派出少数低级官员,而且 委员会本身对其参与该小组的程度还持有不同意见。因此,目前的局面是,一方面,在该小组内的强大代表性,可以加强委员会在CFSP领域的作用;另一方面,该小组因处于理事会秘书长之下, 其实际作用也许是加强成员国政府对委员会专业和政策的的监督。 所以该小组在发展共同对外政策方面的实际作用,还有待分晓。 CFSP的决策。欧盟共同对外政策的决策程序能体现该政策的“政府合作主义”还是“超国家主义”的特征。 <<欧盟条约>>在CFSP的决策程序向欧共体决策程序靠拢方面取得的进展有限,它只有一些有关特定多数(qualified majority)的规定, 而在已经存在特定多数规定的情况下,并未有进一步的规定。 事实上,这些规定,在CFSP的实际行动(de facto conduct)方面不起任何作用。在IGC期间,成员国就改革CFSP决策程序意见不一。 德国,比利时,荷兰, 卢森堡,意大利和奥地利等赞成扩大多数同意制度;而另一些国家,例如英国,葡萄牙和希腊,则主张全部一致同意制度。结果,还是要有妥协。 初看起来,关于建设性弃权的新规定(on the constructive abstention)和扩大多数同意制,使得CFSP的决策程序向共同体的决策程序进一步靠拢,但是,仔细分析就发现在CFSP领域扩大多数同意制还有不少障碍。例如,事实上不同于共同体多数制的特定多数同意制度,以及该制度在适用于军事和防御方面决定的限制 。而且,多数同意制只适用于联合行动,或其他由欧盟理事会定义的具有共同战略意义的决定。 因此,可以预料,理事会的决定将主要是实施方面的措施。 使欧洲派担心的是,<<阿约>>有关CFSP领域采取多数同意制的规定,将决策权提到上一层,这就使得那些传统上要求一致同意制的国家,有可能主张将多数决定留给成员国首脑组成的欧州理事会作出,其结果将使决策程序变得更困难。

---------------------------------------------- 大家如果有相关专业问题可以与我共同探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27 15:06: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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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kaoyan0428在2005-1-7 14:50:41的发言:

求助!!!!!!!!!!!!

请问谁知道:一九一八年到一九三九年苏联对外政策的变化及其影响?联合国作用的演变过程?

麻烦大家帮帮忙啊!

第一个问题:

20世纪30年代苏联为制止法西斯国家侵略、维护世界和平与各国安全而提出集体安全政策。20年代初,在欧洲和远东形成两个战争策源地,德、日法西斯的扩军备战和侵略扩张不但威胁着苏联和广大中小国家的安全,而且危及西方资本主义大国的根本利益。这就为建立除法西斯国家之外的区域性和世界性的反侵略阵线提供了客观前提。1933年,苏联根据和平不可分割和进行集体抗击侵略的原则提出集体安全政策,建议缔结多边或双边的互助条约,共同遏制法西斯的侵略扩张。苏联政府为推行这一政策采取许多积极步骤。1933年12月19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批准关于建立集体安全体系的计划。同意加入国际联盟,不反对在国际范围内缔结反对德国侵略的地区性共同防御协定,同意参加包括法国和波兰在内的反对德国侵略的地区性共同防御协定。1934年 6月,苏联和法国共同倡议签订对被侵略的签字国提供军事援助的《东方公约》。1934年 9月,苏联参加国联。1935年,苏联分别同法国和捷克斯洛伐克签订互助协定。1939年苏联倡议进行英、法、苏三国关于缔结军事互助协定的莫斯科谈判。但英、法执行绥靖政策,拒绝与苏联合作共同遏制法西斯的侵略和扩张,致使德、意、日提前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第二个问题:

1941年6月22日苏德战争爆发,进一步扩大了战争的规模,使二战超出了资本主义世界的范围,表明法西斯已经成为人类的共同敌人。为了打败法西斯德国,苏美英三大国彼此都需要联合起来,这就为反法西斯同盟的形成确立了前提条件和共同基础的过入侵苏联后美英积极援助苏联有力地促成了反法西斯同盟的建立。1941年8月美英发表《大西洋宪章》,申明了两国对法西斯侵略的立场,提出了为摧毁纳粹重建和平民主的目标,在会晤中英法决定对苏联进行援助。《大西洋宪章》成为后来《联合国宪章》的基础,标志着三大国朝着建立法西斯联盟方向迈出一大步。莫斯科战役的胜利则使美英看到苏联不仅可以阻止德军的疯狂进攻,而且还有强大的力量给法西斯以毁灭性的打击,有力地促进了国际反法西斯同盟的形成。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袭珍珠港,标志着太平洋战争的爆发,把美国也卷入了战争。美国的参战,标志着世界主要大国都卷入二战的漩涡,使战争的规模空前扩大。美国和其他许多国家相继参加反法西斯战争,大大地加强了反法西斯力量,促成了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最终形成。1942年1月1日,美英苏等26国在华盛顿签署了《联合国宣言》标志着在全世界范围内组成了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是战胜法西斯的决定力量。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也为战后联合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942年1月1日,中、苏、美、英等26个反法西斯同盟国家代表在华盛顿签署《联合国家宣言》,保证继续对德、日、意等轴心国协同作战。“联合国”一词,是在1941年12月起草宣言过程中,由美国总统F. D.罗斯福提出的。美国认为,只有建立一个以几大国组成的国际安全机构为核心的单一的普遍性国际组织,才能维持战后世界秩序和国际和平。1943年10月30日,中、苏、美、英四国在莫斯科发表《普遍安全宣言》,提出有必要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1944年8~10月,苏、英、美三国代表和中、英、美三国代表先后在华盛顿的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谈,讨论和拟订组织联合国的建议。1945年 4月25日,来自50个国家(波兰因故未参加)的282名代表在美国旧金山举行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6月26日,51国代表签署《联合国宪章》(波兰事后补签)。宪章规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定实质性问题时采取“大国一致”规则,即中、法、苏、英、美 5个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同年10月24日,联合国正式成立。51个宪章签字国为创始会员国。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之一,但由于美国的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直到1971年10月才得到恢复。(见彩图邓小平在联合国第6次特别会议全体会议上的发言(1974年4月10日))。但是在此之后,联合国只是作为由现实主义指导的外交政策的美国制约苏联影响并控制世界的一个疏导器而已,直到苏联解体之后,为美国单极霸权,目前联合国的作用范围则是在美国承诺的范围之内,有效进行,相反则阻力重重。

请各位补充和改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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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么是非传统安全 请教了

冷战结束后,全面军事对抗和整体毁灭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但是,由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人类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对自然的掠夺性开发,以及技术发展过程中的“异化”,因此,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迅速兴起,它们从各个层面危害着国家的安全,使国家安全面临着与传统军事安全问题不同的全新的挑战。因此,为了应对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维护中国的国家安全,中国的外交思想开始新一轮的转变。   

关键词 非传统安全 国家安全 挑战 外交思想  

在过去的国际政治历史中,国家维护自身安全的途径主要是国家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中根据“自助”(self-helping)的原则增加自身的实力。当然,在这种以实力为后盾的传统安全范式中,国家并不能摆脱“安全困境”。可是,“9?11”恐怖事件的爆发和SARS的蔓延,代表着非军事灾难即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兴起,使国家安全又面临着全新的挑战。  一、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兴起  非传统安全问题自古就有,或者说人类诞生后首先遭遇的是非传统安全问题,即如何战胜大自然以确保人类的生存。到后来人类才在不断地征讨过程中相互残杀。从那时起,人类就主要关注如何防范本民族、本部落被外族吞灭,即主要是关注古典式的传统军事安全,而对那些非军事性质的灾难往往视而不见。20世纪70年代初,“罗马俱乐部”发表的两份报告《增长的极限》和《人类处于转折点》,是人类第一次“自觉”地意识到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存在,也是第一次“以坦率的形式提出了不是一个国家或人民,而是所有国家和所有人民面临的选择,从而迫使读者把他们的眼界扩大到实际性问题的范围” ;并认为“现在世界的首要问题从本事上将不是党派政治问题,而是关系到人类生存死亡的根本大计”,“除非以全球观点和顾及长远的观点从事世界范围的合作,否则,想根本矫正世界状况和人类前景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们所有人的命运和我们的子孙后代的命运最终都取决于如何解决整个世界总问题” 。不过,当时这两份报告主要是预警了人类社会可能面临的非军事性灾难,而且,报告列举的不少问题还不完全是国际社会面临的现实威胁。  然而,进入90年代后,越来越多的非军事性灾难已成为国际社会实行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障碍。这些问题可分为三大领域的问题,即社会与社会之间的问题,社会与自然之间的问题和人与社会之间的问题。在社会与社会之间,除了防止战争与和平的传统安全问题,还有克服落后并保障经济发展的非传统安全问题;社会与自然之间的问题和人与社会的问题则基本上是非传统安全问题,前者又包括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问题,如环境污染(大气层的保护、水域的保护和土壤的保护)、保护生物物种多样化问题(动物群种的保护、植物群种的保护)和保护基因库问题,社会对自然界的开发问题,如自然资源保护问题和能源开发问题,自然界的新的全球性客体的保护性开发问题,如宇宙空间的开发问题和世界性大洋的开发问题;后者如人口问题、教育问题、健康保护问题、当代条件下人的适应问题、不同文化的发展及其相互作用问题、保障社会稳定以及与各种反社会现象的斗争问题等 。这些问题的显现,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非传统安全问题为什么会越来越凸显呢?  首先,冷战的结束和两极对抗格局的终结,使国际社会遭受全面军事对抗和整体毁灭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但是,过去被两极对抗所掩盖的种种矛盾在冷战后迅速露出水面,其中相当一部分就是非传统安全问题,如难民潮、人口、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艾兹病和今年上半年流行甚广的SARS等。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新的安全威胁。由于这些新安全威胁引发的灾难比传统的战争破坏更加可怕,因此,这些过去不太引人注目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在冷战结束后倍受国际社会的关注。  其次,经济全球化对整个世界的效应实际上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经济全球化的确可以“以最有利的条件生产,在最有利的市场销售”这一世界经济发展的最优状态,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进而给世界各国都带来好处,并可以使各国从世界的共同进步中获得更多的补偿,解决个别国家无法靠自身努力而解决的问题 ,但是,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也扩大了世界性的不平等和两极分化,增加世界各国发展的脆弱性,以及引发一些国家内部的危机和动乱,促使了一些犯罪活动的国际化与恐怖主义的全球网络化等全球性问题。在反全球化者看来,由少数国家和少数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化正是全球问题的罪魁祸首,因此,当今日益“全球化了”的反全球运动 ,不仅仅是代表“后现代性”的“反叛”运动,而且也因这种“反叛”而产生诸多的非传统安全问题。  第三,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凸显也与工业文明人类过度崇尚经济主义有关。工业文明时代是人类走向现代化的关键阶段。现代化把人类的生活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文明状态,但工业文明的发展观把经济的基础作用与经济至上、经济第一混同起来,从而在国际社会中形成了一种过度的经济主义增长观。于是,现代化的内涵被缩小到非常小的范围内,甚至只是指狂热经济增长的经济主义与征服自然、主宰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正当人类为征服自然、主宰自然而沾沾自喜的时候,殊不知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全面紧张,并且自然开始反过来对人类进行报复。  第四,国际社会转转型过程中所导致的某些领域内的秩序失范也导致了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兴起。国际社会转型是一个不断分化又不断重新整合的动态过程,冷战结束意味着旧的全球整合机制或者说旧的全球治理机制的崩溃,国际社会正处于加速分化时期,新的国际整合理机制在短期内无法建立起来 ,所以,国际社会某些领域内的秩序处于失范和失控状态,而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就是这种失范和失控的具体表现。  此外,进入信息社会后,先进的信息技术与滞后的社会控制机制的矛盾,发达国家的信息优势与发展中国家的信息贫困,以及由此所导致的“数字鸿沟”,等等,也会引发前所未有的新的安全威胁,如日益显现的网络战争、广泛盛行网络犯罪、无处不存的网络黑客、防不胜防的网络病毒、越来越猖獗的网络恐怖以及逐渐抬头的网络霸权等等 。也就是说,技术的“异化”也会在信息社会中产生相应的非传统安全问题。  二、非传统安全问题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非传统安全问题具有跨国性、突发性和传播迅速性等特点,因此,它的破坏性极大,从多方面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首先,非传统安全问题直接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在传统的安全范式中,安全的主要内容是保护国家不受外来军事威胁。这种以军事为中心的国家安全范式反映了政治现实主义的理论假设,即民族国家是国际体系中的最重要的角色,始终居于国际舞台的中心;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在权力和斗争中国力(武装力量)是获取、维持并扩大国家利益的最重要手段。在这样的安全框架内,国家安全主要是指国家作为一个整体的安全。虽然作为整体的国家安全是传统安全关注的主要对象,但这并不意味着作为整体的国家安全只是传统安全的主体,实际上,国家作为一个安全综合体可能会受到军事、政治、外交等传统冲突的威胁,同样也有可能受到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危害。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在这种时代条件下,发展乃国际社会的核心问题,虽然小规模和地区性的军事冲突仍然时有发生,但危害国家安全和阻碍国际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将不是军事的冲突而主要是来自各种各样的非传统安全问题。  其次,非传统安全问题对国家诸要素的安全将构成威胁。国家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综合体,国家安全具体来说是通过这些要素的安全表现出来的。国家要素的构成是复杂的,它至少包括领土状况、边界特征、人口规模、资源多寡、经济技术的发展、民族同质性、社会结构程度、政治稳定性和国民士气等。因此,国家安全实际上就是指组成国家诸要素的安全。当然,所有的国家要素在军事打击下都存在安全威胁,但是,军事冲突的可能性很小或者不存在的情况下,是否意味着国家就处于安全状态呢?现实的国际形势恰恰给出了一个否定的答案,因为对于大多国家和民族来说,尽管不存在军事威胁,但诸如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艾兹病和SARS等,同样使这些国家感到威胁就如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最典型的是美国,冷战结束后,它从来没有受到任何国家的军事威胁,但恐怖袭击却伴随着美国冷战后的十年,正是一种因安全受到恐怖威胁的恐惧,使美国政府在“9?11” 恐怖事件之后出台了诸如“先发制人”的战略和“预防性战争”的理论。主权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权力,国家可以用传统的军事、政治和外交手段来维护,但是,信息时代的国际互联网络突破了传统的领土、领空、领海的地理边界,为民族国家构筑了一个无形的“信息边疆”,而脆弱的“信息边疆”不仅给一些国家利用“信息位势差”输出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以达到推行信息霸权和谋求霸权利益的目的 ,而且,也方便了恐怖分子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实施网络恐怖袭击 。至于作为构成国家的活的要素——人口——的安全更是在任何时候都受到威胁,尽管战争作为影响人口规模的主要因素已经成为历史,但各种威胁从各个层面危及着人的安全 。  再次,非传统安全问题引发传统的军事、政治和外交冲突,从而威胁国家安全。严格地说,非传统安全与传统安全没有绝对的界限,两者相互渗透许多军事安全问题往往是通过使用非军事手段来解决的,而不少非传统安全问题可能会演变为或引发军事冲突。例如,巴以之间的争端由来已久,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争夺水资源。水资源短缺问题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安全问题,但在严重缺水的中东地区,水资源却有战略性意义,于是,这种非传统安全问题不仅从国际问题上升为国际关系问题,而且也引发了传统安全冲突。由于以色列长期以来主张将“控制赖以生存的水资源不受任何政治、军事的压力,自由地达到水的源头”作为国家安全政策之一,而对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戈兰高地、黎巴嫩南部的占领来实现其对该地区水资源的控制,这长期以来成为巴以、叙以、黎以之间冲突的一部分 。同样,印度与孟加拉国也因印度为了改造干旱地区拟将流经境内的国际河道进行人为改道而遭到孟加拉国政治抗议。又如,恐怖主义本来是一个非传统安全问题,但是,“9?11”事件后,在“基地”组织问题上,阿富汗塔利班政权与美国较劲,最后,双方兵戎相见,塔利班政权被彻底摧毁。实际上,国与国之间因资源、疾病防治、民族等非传统安全问题而导致的政治、外交乃至军事冲突并危机一国的安全,这样的例子可以说举不胜举。  此外,非传统安全问题对转换中的世界秩序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一方面,由于非传统安全的兴起,国际关系领域形成了一种与过去的“权力政治观”相异的“问题政治观”(issue politics),并且围绕着发展中共同面临的问题形成新的国家间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冲突仍然存在,但在“问题政治领域”里,为了解决“问题”,国际冲突已让位于国际合作。非传统安全问题使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凸显,并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国家间的关系将以合作为主。特别是“9?11”事件爆发以后,国际社会已深感恐怖主义乃国际社会的公害,而当今网络化了的恐怖主义早已遍布世界各地,单靠某个国家已无法摧毁这股邪恶势力,所以,世界各大国以“9?11”事件为契机走上了全面合作的轨道 。另一方面,非传统安全的兴起促使一些大国为了自身的安全利益而调整其国家安全战略,从而使国际新秩序在建设中多了一些变数 。例如,在冷战结束后,在遭受恐怖主义的屡屡袭击之下,美国政府的国家安全战略就突出强调美国安全面临的“新威胁”,包括一国不稳定的外溢、恐怖主义、非法毒品交易、国际有组织犯罪、难民、环境问题、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为此,从克林顿政府到布什政府都出台了从战略高度应对非传统安全问题的战略文件,其中包《反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国家战略》、《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战略》、《国土安全国家战略》和《反击恐怖主义国家战略》等。布什政府还提出了“先发制人”战略和“预防性战争”的理论。这些对传统的民族国家主权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并为美国新保守主义进行国际干预和建立美国主导下的世界秩序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而加剧了美国与其他国家的紧张关系和刺激军备扩张 。  三、非传统安全问题对中国外交思想的影响  冷战结束后,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彰显,其影响范围广大、破坏性极强,而且难以控制,因此,世界各国在追求自身安全和谋求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就不得不在国家安全战略上进行调整。近年来,中国同样遭受到各种非传统安全的威胁,为了有效地防治各种突发性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中国需要与国际社会进行竭诚合作,因而需要对中国过去一段时间确立的外交思想进行适时调整。  当今中国外交思想萌发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而逐步发展,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基本上成熟,其核心内容是:韬光养晦、永不当头,目标是经济建设,即为国内经济建设营造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在中国从贫困状态到小康社会的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这一外交思想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使中国以一个非常恰当的身份逐步融入到国际社会中去,并使中国的国家利益不断拓展。今天,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这一外交思想的原则不仅没有过时,而且将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应该承认,在总的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具体的外交策略应该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而作适当调整,而近年来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凸现则是中国外交思想调整的直接导因。那么,非传统安全问题究竟对中国外交思想的调整产生了什么影响呢?  首先,非传统安全问题使中国外交上树立了一种新的安全观即综合安全观 。过去由于冷战的原因,中国在安全上首先也是主要追求军事安全。冷战结束后,在最初的几年里,由于国际紧张局势使中国卷入战争的可能性较大,中国仍然主要关注军事安全,但到90年代下半期,中美关系明显改善,中国被迫卷入战争的危险性降低,但是一系列非军事灾难却成为中国谋求进一步发展的障碍,这不仅包括“传统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如环境污染、流行性疾病、资源短缺、恐怖主义等,而且随着国际互联网络在中国的应用和普及,以及中国各行各业推行的“上网工程”,与互联网联系在一起的技术“异化”问题,也时刻威胁着中国的国家安全 。这时候,中国越来越关注非军事安全问题,因此,综合安全被逐步纳入中国的外交思想体系中,并成为中国党和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 。  其次,非传统安全问题使中国外交从主要关注国内问题开始转向越来越地关注中国的国际形象。在9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外交完全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也就是说,所有的决策目标就是内部发展,但是,自印巴核危机以后,中国政府开始认识到中国国际角色的重要性。尤其是作为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又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树立什么样的国际形象至关重要。在印巴核危机当中,中国成功地扮演了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角色。这在克林顿访华期间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也是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一种肯定。“9?11”事件爆发后,中国政府表示坚决站在反恐的一边,并对美国发动的反恐战争给予积极的支持。不仅如此,中国在防范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2002年底,中国与东盟签署了加强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宣言;在今年上半年SARS疫情蔓延期间,中国同日、韩以及东盟就治理疫情问题专门举行了部长级会议,随后,中国又单独与东盟就SARS问题召开特别峰会。这充分显示中国在处理全球非传统安全问题上所持的高度重视的态度,也展现了中国的负责任的国际角色,甚至使一些国家对中国的国际身份开始重新认识 。  此外,非传统安全问题使中国外交思想更加关注合作并在合作中谋求双赢。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兴起,一方面使国与国之间矛盾加深、紧张加剧,甚至采用传统军事手段来解决非传统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它使相关国家加强对话与合作,共商解决之法。特别是随着非传统安全问题的日益增多,在国际社会形成了一种与过去的“权力政治观”相异的“问题政治观”(issue politics),并且围绕着发展中共同面临的问题而形成新的国家间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冲突仍然存在,但在“问题政治领域”里,为了解决“问题”,国际冲突已让位于国际合作。当代中国的外交思想历来就强调对话与合作,只是由于中国的实力有限,在传统安全领域内的合作往往受到掣肘。然而,由于SARS疫情在中国的蔓延并很快在其他20多个国家也迅速流行开来,这时候,中国的合作精神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中国自身更是与周边国家乃至一些国际政府组织进行了广泛的合作,从而使中国塑造了一种“成熟”、“健康”的国际形象。由此可见,中国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比在传统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要成功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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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国家安全的新焦点--非传统安全

作者:俞晓秋 文章来源:《世界知识》 2004年 第12期 点击数:355 更新时间:2004-11-30

近来年,“非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领域”、“非传统安全威胁”等字眼频频见诸各国政府的官方白皮书、外交文件、政策声明及军事演习之中。国内专家、学者也正在展开对“非传统安全”问题、挑战和威胁及应对的研究,但何谓“非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却无定论。

定义:表述有不同,突出一个“新”字

“非传统安全”(Nontraditional Security)一词为20世纪90年代的“舶来品”。但它究竟出于何时?源自何人?公认的准确定义是什么?就连使用频率最高的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专家、学者们也不甚了了。有些学者以“非传统安全问题”、“非传统安全挑战”、“非传统安全威胁”即“非传统安全”+“问题”、“挑战”、“威胁”这样的用法,来表述冷战后与全球化环境下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面临不同于冷战时代的状况。也有一些学者用“新安全挑战”、“新安全威胁”和“非常规安全”、“软安全”、“软威胁”等词。

兹举几例:有学者称,我们面临着不同于冷战时代“新的”安全环境和威胁。有学者称,对安全来说,大体有三类威胁,即旧威胁、新威胁和正在出现的威胁。目前世界主要面临的是后两种威胁。冷战时代对安全的单一威胁已被全球化时代多层面、多样性和不对称的威胁所取代。有学者称,冷战时代的威胁是有“威胁者”的威胁,而后冷战时代的一些威胁是“没有威胁者的威胁”。有学者称,“跨国威胁”是当前影响数国、地区和全球安全的主要问题,是一种“新威胁”,它超越了传统安全思维的国家边界。这种威胁是复杂的、相互关联的、多层面的、非军事性的。也有人称,过去只关注外部军事攻击的传统狭义的安全定义现已被涉及军事、政治、经济、社会、自然和环境多层面的安全概念所取代,各国需要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合作和多边措施以应对新的安全威胁。

上述学者对“非传统安全”的描述虽有所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非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是一种“新安全”或“新威胁”。笔者认为,非传统安全问题其实是西方对冷战后国际上除军事安全问题之外的其他各类安全问题和威胁的一个“总称”,指的是由非军事和政治因素引发的、对各国、地区乃至全球发展、稳定和安全造成威胁的各种跨国性问题。而“非传统安全”的含义则指的是正在形成的对国家安全与国际安全现状的一种新认识和一个新的安全研究领域。

特点:跨国性、关联性

非传统安全领域涵盖的问题比较广泛,如人口爆炸、非法移民、环境污染、流行疾病、资源争夺、种族冲突、恐怖主义、全球化与金融危机、核生化武器扩散、有组织犯罪、政治和经济腐败、网络犯罪、走私贩毒、洗钱、技术与武器的非法转让和销售等。

事实上,这些问题多数是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问题,或者说是“全球性问题”。因此,安全问题的跨国性影响是非传统安全问题的一个首要特点。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问题还具有暴力与非暴力性的特点,前者如恐怖活动、有组织犯罪等;后者如环境污染、金融危机和流行疾病等,它们都对各国公民和整个人类以及国家安全、地区安全及全球安全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威胁,只是威胁的方式、程度、时间和后果有所不同。此外,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形成与发生过程也与传统安全中的军事威胁和战争爆发不同,像生态环境问题、民族宗教问题是长期积累、逐渐演变形成的,如艾滋病、“非典”等流行疾病和金融危机及恐怖主义国际化等问题则是扩散蔓延造成的。有时这些问题会以突发性事件或危机的形式爆发出来,如东亚金融危机、9.11事件和“非典”的流行。而且这些问题之间具有关联性,即某一方面的问题会引发其他方面问题的产生和危害效应的逐步扩大,如恐怖主义与贫困化、民族分离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彼此关联,各种形式的有组织犯罪活动与恐怖主义、网络黑客相互勾结,等等。既然非传统安全问题是跨国性的,那么解决这类问题的途径主要应通过国际双边和多边协商与合作、运用多种及综合手段来缓和、抑制和解决。当然也不排除采取传统的军事手段,如对付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等。就这一点而言,处理非传统安全问题与由一国军力或军事联盟采取战争方式解决传统安全问题有较大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有些学者把对冷战后安全问题思考的逻辑基点从国家安全转向人和人类安全,从而把国家体制和政治领域的一些问题也纳入到非传统安全领域之中,如国内治理失败、国内动乱、预防冲突与维和、人道主义干预和人权、全球民主化等问题。这无疑是将非传统安全问题泛化。事实上,由于各国国情、发展阶段和所处的国际地缘环境不同,面临的安全问题也就不同,大国与小国、地区中心国家和边缘性国家、全球不同的地区的安全需求显然是不同的。尽管如此,但生态环境、流行疾病、资源短缺、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等仍是“国际通病”,是各国不同程度上所共有的。

对传统安全理念的挑战

美国政府和一些政策智库非常重视非传统安全问题对美国国家安全及全球利益的影响。在美国国家情报委员会、布鲁金斯学会、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和一些大学,先后开设了有关“非传统安全挑战”和“跨国威胁”等课程和研究项目。1997年克林顿政府在其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就突出强调对美安全的“新威胁”,即一国不稳定外溢影响的威胁。9.11事件后,布什政府自2002年以来先后出台《反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国家战略》、《保护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战略》、《国土安全国家战略》和《反击恐怖主义国家战略》,从战略高度看待非传统安全问题在确保美国家安全中的地位。

我国政府也日渐从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挑战之策。在2002年5月《关于加强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的中方立场文件》;2002年7月31日在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上提交的《中方关于新安全观的立场文件》;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等文件中多次提出“非传统安全”的概念。中共十六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的提法,在随后于12月20日颁布的《2002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中,强调了防止非传统安全是中国国防的任务。

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出现和日益受到重视表明,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问题的环境、根源、性质和特点都在发生变化。近代以来,安全始终与战争和和平相关,今天,安全则更多地与发展、变革和稳定相关。在大国间战争的威胁日益减少、世界性战争打不起来的环境下,发展与稳定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地位日显突出。从国际关系的角度说,非传统安全问题给国家主权、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国际合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机会和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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