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楼主所问的“市民社会”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第九、十条中讲到:“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
另外,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有这样的论述,“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
很显然,从《提纲》中的话不难看出,市民社会与人类社会是不同的。其不同点正在于,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是一种私有的产物、阶级的产物、历史的产物。而对于新唯物主义来说应当超越这种阶级性、历史性,达到从全人类的角度来看待人类社会。
对于立足于“市民社会”的旧唯物主义来说,他们的缺点就在于眼光囿于自己所依附的市民社会,对对象的认识全都只是一种感性的直观,因为在他们那里是不容许主体意志的出现的。而立足于“人类社会”的新唯物主义则不同,新唯物主义从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也就是从主体的角度来理解认识客体,这样人的主体意志参与到了认识之中。很显然,在旧唯物主义那里,人的主体是缺场的,而新唯物主义则让主体成为人的活动的主角。因为,在新唯物主义那里,作为主体的人要立足于“人类社会”就必须要发挥自己的主体能动性,超越自己所在的阶级。
二、
“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显然指的是楼主所说的意思,但我觉得不能仅仅用“理论不能代替实践”的话来简单概括。
“批判的武器”应当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哲学理论上的反思的批判,另一方面则指的是人类追求自身发展的、能发挥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实践”。
而“武器的批判”则显然只能是指的无产阶级革命。
在马克思看来,“批判的武器”虽然能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对现存的不合理以一定批判,但其最终所要达到的质变却是不能离开“革命”这个武器的。
以上两点,是我的一点理解,但肯定是囿于我的视角的。希望能看到大家的不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