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 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月16日 进行(8:30 至 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14日 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
1月14日 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1月15日 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 1 门业务课(满分各为 150 分)。
1月15日 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 150 分)考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