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统考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统考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复试线(120%)
01哲学 310,50,90
02经济学 330,54,81,90
03法学(一) 340,55,90
03法学(二) 320,54,90
04教育学 330,55,90
05文学(一) 340,57,90
05文学(二) 320,54,90
06历史学 310,50,90
07理学 310,50,75,90
08工学 310,50,75,90
12管理学 320,54,81,90
MBA 290,230,50,100
法硕 330,55,90
西部地区九省区(重庆、四川、陕西、内蒙、贵州、云南、西藏、甘肃
、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外语和总分可以各降5分。
师资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英语语言文学、基础数学、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化学):外语和总分可以各降5分。
各院系在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
业特点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
我校于3月27日—31日进行复试。
各院系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含复试科目名称)在网上公布。
考生可于3月20日以后在网上下载《复试通知书》。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200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