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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上哪儿买烤白薯?
夏 珺
妻子爱吃烤白薯,每次上街总要买上一两块。这是个廉价的嗜好,花个块八角的,又省钱,又过瘾。
可最近她抱怨买不到烤白薯了,那些卖烤白薯的仿佛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说你孤陋寡闻,那些卖烤白薯的已被取缔,报上都登了,前几天北京某城管分队“在辖区内没收并肢解了150辆烤白薯车”。
为什么取缔这些卖烤白薯的?据报纸报道,原因大约三条:一是“暴利”,三毛钱一斤买的白薯烤熟了就卖一块五到两块;二是缺斤短两;三是污染空气。
凭这三条就该取缔卖烤白薯的吗?我表示怀疑,似有商榷的余地。
“暴利”说很难成立。谁也不做亏本的生意,房地产商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烤白薯的为什么不可以?烤白薯的通过自己的劳动赚取一定的利润乃合情合理。再说,一两元钱的小本买卖,何来“暴利”?退一步说,如果真是暴利,可以由物价部门处罚。
这让我想起了情人节。那天,一枝叫“蓝色妖姬”的玫瑰卖到数百元,是不是暴利?也没见有谁管呀?后两条理由恐怕也站不住脚。缺斤短两行为当然应该打击,但未必就要取缔。至于“污染空气”一说,似乎有点儿牵强,该治理的比烤白薯污染得厉害得多的污染源多了,是不是都取缔了呢?
对烤白薯的小贩(类似的还有卖菜的、收废品的)加强管理肯定没错,问题是怎么个管法,是不是必取缔之而后快?是“堵”为上,还是“疏”为上?我以为,还是应当用“三个有利于”的尺子量一量,看看究竟利大还是弊大。
卖烤白薯的之所以存在,说明有市场需求,它能满足一部分消费者的需要。从卖方看,小贩多是外地进城的农民,他们可以起到拾遗补缺、填补市场空白的作用,同时又自己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增加了收入。这样“双赢”的好事,何乐而不为?至于污染、影响市容等负面的东西毕竟是次要矛盾,通过科学的管理、规范,是完全可以解决的。关键是掌握着管理权的人应当树立起以民生为本的思想,一言一行,都要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
对农民、对市民都有好处的事情为什么要简单地取缔了之呢?当然,这样做的初衷可能是好的,是为了城市的清洁、卫生,但也应该讲究方式方法,能用“疏”的办法解决的,还是不去“堵”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