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hu 2008-3-18 14:22
[求助]东北财大的市场营销考研
<p>有谁知道东北财经大学的市场营销考研怎么样啊</p><p>需要考哪些专业课 用哪些教材啊</p>
之汝x 2008-8-21 11:41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介绍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介绍
[url=http://www.21vianet.com/cn/index.jsp]世纪互联[/url]
为做好[url=http://gongcheng.studyez.com/207.htm]一级建造师[/url]注册工作,我司于5月22日在北京邀请铁道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和北京市建委、我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信息中心等单位,就一级建造师注册工作中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注册管理系统问题
针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中遇到的系统方面的问题,会议要求我部信息中心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完善人员资格数据库,积极配合部注册中心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改进完善系统,为搞好注册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会议明确如果审核工作量比较大、审查时间相对集中时,可以免费为有关注册审查部门增加管理密钥。同时要加强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全国统一信息平台,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以满足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监督管理需要。
二、继续教育问题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未开展前,建造师申请注册时可暂不要求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因此,对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一个注册期的人员,允许进行初始注册。待继续教育工作启动1年后,逾期注册人员申请注册时应当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3号)执行。
三、公示用语规范问题
各级注册管理机构在注册审查工作中,应当使用规范语言,并且同一种不合格原因的表述应当统一。如:劳动合同待核实、施工年限待核实、资格证书待核实、报考条件待核实、学历专业待核实、身份证件待核实等。
四、申诉材料规范问题
为便于申诉人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拟增设《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诉表》(附件1)。申诉人可在网上下载填报《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诉表》,连同其他附件材料在申诉有效期内一并上报。
五、企业基本信息修改问题
企业的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数据信息的变化,由企业在网上直接修改。
企业性质、工商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企业资质类别、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数据信息的变化,由企业提出“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申请”,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信息自动更新。
因个人调转引发企业名称变更的,按照《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因企业更名引发企业名称变更的,由企业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同时打印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信息自动更新。
六、建造师数据库信息修改问题
建造师注册过程中发生有关信息修改事项时,由我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统一受理,转交地方或者相关专业部门核实,核实意见返回后由部注册中心负责建造师个人数据信息修改,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七、建立健全专业管理数据库问题
为了使地方和有关专业部门及时掌握本地区、[url=http://gongcheng.studyez.com/207.htm]一级建造师[/url]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人员结构和分布状况等基本信息,我部信息中心可将及时更新的数据下载各地区和专业部门,确保各地区和专业部门建立满足管理需要的本地区、专业注册建造师数据库。
八、注册学历专业审查问题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进行建造师初始注册学历专业审查时,可按照《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附件2、附件3)执行。本表以外增加的学历专业,由各初审或者审核单位提出,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批。
九、多专业注册问题
取得多个专业建造师资格的,按照取得资格时间先后顺序,第一时间取得的专业为初始注册专业,其他专业为增项注册专业。证书注册专业和防伪贴标注的专业只有取得时间先后之分,而无主次之别。
十、不予初始注册人员处理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不予初始注册的,应当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告知书》,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行政许可专用章》,具体事项委托我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承办。
请各地、各部门在建造师注册工作中,[url=http://gongcheng.studyez.com/207.htm]一级建造师[/url]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对在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建造师注册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芬民真 2008-8-23 20:08
建造师的定位与职责
建造师的定位与职责
[url=http://www.21vianet.com/cn/index.jsp]世纪互联[/url]
[url=http://gongcheng.studyez.com/49.htm]建造师[/url]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建造师的注册 [url=http://gongcheng.studyez.com/49.htm]一级建造师挂靠[/url]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url=http://www.baidu.com/]www.baidu.com[/url]
注册将实行的级别和专业 [url=http://gongcheng.studyez.com/49.htm]建造师[/url]分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建造师的分级管理既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中有一批具有较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人员,便于国际互认,也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适应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要求不同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必须由特级、[url=http://gongcheng.studyez.com/49.htm]一级注册建造师[/url] 一级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只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url=http://www.163.com/]www.163.com[/url]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特点,对项目经理的专业要求有很大不同。[url=http://gongcheng.studyez.com/49.htm]建造师[/url]实行分专业管理,就是为了适应各类工程项目对建造师专业技术的不同要求,也与现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相衔接,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建造师分为两个级别,一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14个。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10个。